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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4: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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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这种讨论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想可能最主要的是在讨论差不多的时候,应该在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截止日前,要整理形成正式的意见文稿。
最近部里面提出的东西还不少呢,除了电子病历外,还有健康档案,区域平台等好几个试行标准。只是不知道这次这些标准是试行就一直试行下去了,还是会有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跟踪和修订?建立这些标准的维护机制是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基础工作。
另外在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个内容标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相应的管理条例或者管理规范,这个我想对于现在广大医院及厂商才是最期待的一个东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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