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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信息标准化:在热潮中冷静思考(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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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5-23 09: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ironstone在 2002/05/23 09:17am 编辑]

( 作者:北京协和医院信息中心主任 李包罗、夏京辉 2002.04.30 09:54:16 )
本文选自:中国计算机用户――赛迪网

  近年来,整个医药信息系统产业正在迅速成长和走向成熟。业界普遍认为,医学信息标准化的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医药信息化飞速发展的瓶颈。世界发达国家多年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努力进行医学信息标准化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我国医院信息标准化的工作尽管起步晚、进步慢,但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和集成的医院信息系统的实现,越来越多的部门、公司、个人开始关心医学信息标准化的进程。医院信息化标准正在形成一股热潮。
需要政府参与

  医学信息标准化问题的复杂性、重要性和迫切性日益显露出来。特别是医保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之时,有许多城市医保信息系统成功运行的最大障碍就是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标准化问题。
  我国许多部委都有标准化所,甚至专门的信息标准化所。但在我国卫生系统,不管官办的还是民办的,专门搞医学信息标准化的部门还没有。

    信息标准化的制定非常需要政府参与。信息标准化最终是要形成一个标准并被人们在一定范围内认可和应用才能成为真正的标准。编码的权威性就成了信息标准化的又一个特征。信息标准化工作往往是由具有行政管理权威的部门制定(或者委托专业技术部门)和颁布的,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强制执行的, 此类标准的权威性是与生俱来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有许多标准往往是由一家或几家技术先进的公司率先发起制定和使用,作为企业内标准,然后被其他公司所仿效与遵循,最终成为行业标准直至国家、国际标准, 这在高新技术产业相当普遍。而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IT企业一般还缺乏这种实力。  

  
  许多医疗信息标准的制定、推广和维护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和投入。像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电子病历这样的标准变化、更新之快决不是行政区划编码、邮政编码所能比较的。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连推广都不可能,一、二年之后,不是废止不用,就是变成彼此不能统一的地方、医院内标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信息标准的制定、推广和维护,如何使其运作步入正常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是摆在卫生部门管理者、信息化工作者面前的大难题,可以预言,这个问题不解决,信息标准化的进程滞后于信息化进程需求的局面就不会改变。
避免过分炒作

  由于市场经济的作用,有些公司或个人把某个国外的标准揽入怀中,大肆的炒作,夸大其作用,似乎世界上存在着某个标准,可以一揽子解决医院信息标准化和信息交换的疑难问题。于是昂贵的学习班一期接一期,北边办了南边办,恨不得让全国每一家医院都获得使用该标准的认证证书。这样的炒作,除了能挣钱,没用实际的作用。
  其实,医学信息的标准化,特别是信息的交换协议,主要的应用者是软件开发商。就好像TCP/IP协议、ASCII代码集、汉字的内码等信息交换标准,没有哪一家医院不用,但没听说要通过什么论证。医院方面如果只是信息系统的用户,而不是开发者,只需要一些最基本的概念性的了解就足够了。
谨防盲目扩大适用范围

  任何一个标准,一种代码体系都是在一定范围,为一定目的服务。超越了特定的环境与目的,盲目扩大其适用范围,一定会以失败告终。
  以药品为例,在医院内部为了满足药品流通、帐务核算、临床、科研、教学、医疗保险、商情统计等不同目的,可能同时应用多个编码系统(多套标准),这不仅不奇怪,而且是正常的,是国际上通用的方法。
  因为用途和目的不同,同一种药物(品)的信息学属性也不同。临床上使用某种药物,要用它的通用名,要知道它的化学结构、适应症、禁忌症、极限用量、毒副作用等等,然后才是剂量、剂型、规格、包装等等。
  如果在医嘱上写商品名,恐怕若干年后再读病历的人可能很难搞清给病人用的是什么药。药房备药时,如果只见通用名,不见商品名,药剂师会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发那种药品。而医保部门关心的是具体药品的医保属性(医保内、医保外、限适应症、部分报销、报销比例、使用权限、价格等)。
  可见,同为药品,因目的不同,其信息属性是多么不同。有的城市,医保部门要求医院上报统一代码、统一名称的药品细目,以方便计算机系统区别不同药品的医保属性,这很正常,也很容易实现。只要把医院内部为药品流通、记价所设计的编码与医保的编码相对照就可以了。
  但如果因为手中握有报销权,就不按科学办事,强迫医院信息系统内部不管服务于何种目的只能使用药品医保属性的唯一编码,唯一名称,这会给HIS系统的许多应用,像医嘱的处理、药品知识库的建设、临床药物咨询系统、临床药物警示系统、循证医学的临床应用等设置难以逾越的障碍。
不仅是分类与代码

  在卫生信息界内一谈起标准,似乎就是分类与代码,这是不全面的。信息的标准化起码可以分成下列类别,不同层次和类别的标准用途不同,不应混淆。
  1. 信息的表达
  信息表达的标准化,主要是信息内容的标准化、符号化,表达方式常常用数字、字符等抽象符号,如用职工号代表职工,用ICD码代表疾病,用药品编码代表某一特定的药品等。通常涉及的分类与代码,都是用于信息表达。
  信息表达类代码中可包含没有任何分类含义的代码。此类编码除了代表具体的事物之外,没有任何分类的含义。信息工作者往往忽略此类编码的重要性,而喜欢给予任何编码一定的分类含义,这是不妥当的。例如人员工号,在医院内部每一位工作人员拥有唯一的号码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所要求的。但如果赋给此号码以科室、工资组别或其他的分类含义,就会影响到此类编码的长期稳定性,例如职工的部门调动就会要求更改工号,如果不改,工号就会失去其分类意义。因此,该使用无分类含义编码时应该坚持选用此类编码。在医院的药品流通领域,医疗服务项目的编码体系,都有可能适用此类无分类含义编码。
  2. 信息的交换
  信息的交换要解决不同的系统之间或不同的部门、企业之间对信息共享的问题。信息交换的标准往往要比信息的表达要复杂。信息交换标准更注意信息的格式,而忽略信息的内容。随着远程医疗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日益流行,信息交换标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HL7是一整套网络信息交换标准中的专门用于医疗卫生信息交换的标准。因为用户层是第七层通讯协议,所以叫Health Level 7。HL7主要是规定了当一个事件发生时,相应的信息应该用什么样的格式通知需要信息的一方。
  XML是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可扩展的置标语言)的缩写,是更为广泛的一个信息交换标准,由W3C组织于1998年2月发布。DICOM是有关医学影像的表达方式(存储)和信息交换的标准。
  3. 信息的处理与流程
  这一类标准的制定常常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与推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都知道,我国财务电算化是信息化产业最为成功的领域之一,其根本的原因,就是财务管理信息处理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楼主| 发表于 2002-5-23 09: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学信息标准化:在热潮中冷静思考(转帖〕

我觉得这篇文章说的有一些道理,当然也有些地方不完全同意。虽然我一直觉得赛迪网没有什么深度,但这篇还是可以参考的,:)没办法谁让这家伙在国内医疗界混了那么久,呵呵。
其实我认为对于国内来说,所谓的标准化工作需要政府支持,完全是因为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需要政府的投入,因为国内还没有什么公司可以提供足够的资金去养活一批人来专门研究标准化的工作,如果需要推动行业的发展,就需要国家的投入了,第二点主要是因为国内没有有足够实力和权威的行业协会,这样无法使大家达到标准化工作需要达到“一致同意”的要求,其中的原因很多吧,就不说了。这样为了达到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那么就只有通过政府的方式来作为一个权威的象征。但是实质上,政府做标准化工作也是通过委托、推荐、招标等方式给具有实力的研究单位,然后再通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程序,如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废止、总结等阶段,来形成一个实际的标准。但这个过程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毕竟政府部门不是公司等盈利性单位不需要考虑效益等等问题,没有市场的压力。反过来看看国外的情况就不是这样。有很多通过标准化组织,而不是通过政府制定,而政府制定的是如何评定标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只要通过了这个程序的,那么就可以批准成为国家标准。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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