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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入世"承诺,我国将于2003年1月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允许外国批发商和零售商进入中国市场。为此,国家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员正在进行医药零售企业中外合资,跨区域经营、网上药店试点;各个省首先允许省外的医药边锁企业在省内开办零售药店等政策的出台,打破了医药零售业的区域壁垒。近日,国家经贸委又表示,在距离全面开放药品分销服务的一年多时间内,将允许外商与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经营药品零售业务。
在这些政策的影响下,2001年,医药零售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投资热潮。上市公司、民营资本、外资等各路资本纷纷投入,使落后的医药流通格局有了很大进步,连锁药店现已达到400家,分店达7800家。但相对于全国1l万多家零售药店,现在的医药连锁企业仍是规模偏小,实力不够,难以进行有效的大规模扩展。目前年销售收入在3亿元左右的药店不足200家、医药零售业在这仅有的一年缓冲期内,急需实现突破性发展,尤其是在税收政策、地方保护、产权关系方面有待突破,以促进医药连锁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医药零售业的竞争力。
税收政策有望调整
虽然国家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但地方政府在政策的执行上,却产生偏差,造成我国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工作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地区封锁,二是不规范连锁经营甚至假连锁。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目前中国的财税体制不合理。目前国内经营业绩较好的连锁企业,其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比例约为15-16左右,由于增值税是共享税,地方只得到其中的25%,所得税占地方政府实际所得增值税的比例约为80%左右,地方政府当然不可能轻易放弃,使得一些地方不愿让一些外地的企业影响到本地的税收。
近日,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黄海透露,为加快我国商业连锁企业的发展,正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连锁企业所得税如何向分店所在地适当转移的问题。
这一税收政策的调整,将会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有助于解决现有的资金短缺的问题,使医药连锁企业在跨地区经营方面产生突破性发展。
地方堡垒有待攻破
虽然国家多次表示鼓励零售连锁药店在全国范围内扩张,但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地区割据与地方保护仍然十分严重,零售药业若要跨地区连锁,当地政府总能通过各种方式制造障碍。诸如:有的以稳定为借口,要求连锁药店把当地医药亏损企业捆绑式带走,不然就不同意开店;有的地区会找出种种借口拒绝你发展,比如,布局不合理,没有经过批准等;有的地区对跨地域药品连锁经营明令禁止,有的以"垂直管理未到位、不予办理"、"本地区未开始对外地申请的受理,不予办理"等为由拒绝受理。
三九连锁药店在某地迟迟不能开张就是例证之一。2001年初,三九就计划在某地开办100家连锁店。随后,该地三九药业紧锣密鼓地开始了筹措工作,资金顺利到位,人员招聘大部分完成,店址全部敲定。可三九在该地开店的许可证却迟迟拿不到手,直至等来的是该地的连锁药店忙了起来,四处抢占地盘,扩大规模。一张迟迟不到的"准入证",让三九失去地方保护政策的产生,在于现行医药零售管理为条块分割,政企不分,造成医药流通秩字混乱。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既得利益干预市场,充当地方保护主义的保护伞。
跨地区连锁将是我国医药零售业的市场发展方向,可借助于我国现有的零售连锁网络走向市外、郊区和农村,建立辐射全国的医药连锁药店。未来5年左右,我国将建立40个左右的面向全国医药市场或国内区域医药市场、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左右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集团。地方保护主义的清除,将有效解决医药连锁企业的商品配送问题,促进医药行业专业化的物流中心产生,实现真正的跨地区连锁。
产权问题亟待解决
我国现有零售药店11.5万家,经营的差别化程度很低。虽然所有制形式不同,地区不同,但是大部分医药零售企业是医药批发企业的附属物,股东是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在经营方式、经营的药品类别、商品配送的方式、营销的模式、人员的结构等方面基本相同。
由于大部分连锁药店是由原有的国有零售药店改造而成,虽然实现了专业化经营,但在管理机制上还没有摆脱固有的模式,经营者和管理者与企业没有形成资产和利益共同体,企业内部没有形成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企业发展的动力不足。
尽快建立和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机制问题,是医药连锁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结语
根据中国"入世"承诺,我国将于2003年1月开放药品分销服务。对于医药零售业来说,2002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医药零售业在这仅有的一年缓冲期中,急需实现突破性发展,尤其是在税收政策、地方保护、产权关系方面有待突破,以促进医药连锁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医药零售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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