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坚持了两年,最后还是通过关系,采用市政协会议提案的方式,才解决了门诊发票的问题。
现在看来,发票如果将挂号、收费两种合并成一种,更方便。可以在任何收费点,收取任何费用。
附:提案的内容
关于更改各医院现行门急诊发票格式的提案
提出提案的原因:
1. 近年来,以病人为中心已经成为各医院的服务宗旨,但是在收费方面,病人却不满意,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青岛市各医院目前正在使用的门急诊发票格式过于简单造成的。
2. 现在青岛市各医院正在使用的门急诊发票格式,项目不全,多种费用计于一项,只填总数,治疗和其他费用混在一项填写,使病人对医疗费用处于“雾里看花”的状态。
3.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12月1日起实施。新法第58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还应当按照规定的办法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
4. 增加医院收费透明度,有利于提高医患双方的费用意识,控制和降低不合理的医药费用。有利于减少医患纠纷。
5. 医疗保险已经在我市推行,但是在保险机构和医院之间结算上,也存在许多不协调的现象,正在使用的门急诊发票格式加重了这种不协调现象。
6. 兄弟省市如北京、上海已经有许多医院实施医疗费用清单,也有一些比较好的方式,他们的发票格式可以参考。
7. 现在青岛市各医院正在使用的门急诊发票格式是10多年前确定的,当时主要是为了医院的内部核算设计的,不能承担现在的现实需要它承担的任务。
8. 同时受当时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水平限制,无法让发票负载很多的内涵。但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创造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现在青岛市各医院正在使用的门急诊发票格式必须改革。
我们建议:
1. 建议建立地方法规,保障病人得到费用清单的权利。
2. 改革青岛市各医院正在使用的门急诊发票格式,建议格式见附件。
3. 所附样式仅供参考,可以集思广益,由医疗保险、医院、物价、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并参考外地医院经验,进一步完善。也可以完全是另外一种样式,但是必须能够让病人得到费用清单,而且使用方便。
4. 为了慎重起见,可以先由一个或者几个医院试点,以取得经验,避免不必要的混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