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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
第一条 医院信息系统是为采集、加工、存储、检索、传递病人医疗信息及相关的管理信息而建立的人机系统。数据的管理是医院信息系统成功的关键。数 据必须准确、可信、可用、完整、规范及安全可靠。
第二条 医院数据库是以病人医疗数据为主,并包括相关的各种经济数据以及各类行政管理、物资管理等数据的完整集合。数据库应包含医院全部资源的信息,便于快速查询,数据共享。
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选择应依据医院数据量的大小,医院的经济实力以及考虑 到医院今后的发展来确定。
第三条 数据库的设计和使用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安 全性及保密性。在网络环境下,需要使用多种技术手段保护中心数据库的安全。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3,中国计算机安全法规标准 在国家没有制定电子文档合法性相关法律之前,医院必须保留纸张文档作为 法律依据。
第四条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技术规范要求:
1.数据输入:提供数据输入准确、快速、完整性的操作手段,实现应用系统在数据源发生地一次性输入数据技术。
2.数据共享:必须提供系统数据共享功能。
3.数据通信:必须具备通过网络自动通信交换数据的功能,避免通过介质(软盘、磁带、光盘……)交换数据。
4.数据备份:具备数据备份功能,包括自动定时数据备份,程序操作备份和手工操作备份。为防止不可预见的事故及灾害,数据必须异地备份。
5.数据恢复:具备数据恢复功能,包括程序操作数据恢复和手工操作数据恢复。
6.数据字典编码标准;数据字典包括国家标准数据字典、行业标准数据字典、地方标准数据字典和用户数据字典。为确保数据规范,信息分类编码应符合 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对已有的国标、行业标准及部标的数据字典,应采用相应的有关标准(见附录),不得自定义。使用允许用户扩充的标准,应严 格按照该标准的编码原则扩充。在标准出台后应立即改用标准编码,如果技术限 制导致已经使用的系统不能更换字典,必须建立自定义字典与标准编码字典的对 照表,并开发相应的检索和数据转换程序。
第五条 医院信息系统保密安全防范措施。
1、系统必须有严格的权限设置功能。为方便用户,此设置应尽可能灵活。
2、数据安全:系统应具备保证数据安全的功能。重要数据,系统只能提供有痕迹的更正功能,预防利用计算机犯罪。
3、重要数据资料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从数据输入、处理、存储、输出严格审查和管理,不允许通过医院信息系统非法扩散。
4、重要保密数据,要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后再存入机内,对存贮磁性介质或 其它介质的文件和数据,系统必须提供相关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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