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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02版 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之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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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24 16: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七章 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一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是对医院的特殊资源——血液进行管理的计算机程序。包括血液的入库、储存、供应以及输血科(血库)等方面的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为医院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准确、方便的工作手段和环境,以便保质、保量的满足医院各部门对血液的需求,保证病人用血安全。
    第二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2.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3.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4.《血站管理办法》(中心血库)
    5.《血站基本标准》(中心血库)
    第三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基本功能:
    1.入库管理:录入血液制品入库信息,包括:储血号、品名(如:全血、成分血等)、血型、来源、采血日期、采血单位、献血者、包装、数量等。
    2.配血管理:自动获得临床输血申请单并完成配血信息处理,并提供备血信息提示;
    3.发血管理: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配血信息进行核实,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附录八打印输血记录单,完成发血操作。
    4.报废管理:提供报废血液制品名称、数量、经手人、审批人、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
     5.自备血管理:自备血入库、发血、查询,打印袋签等;
    6.有效期管理: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五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有效期报警,并有库存量提示;
    7.费用管理:完成入库、血化验(定血型、Rho检验、配血型等)、发血等过程中的费用记录,并与住院处联机自动计费。
    8.查询与统计:入、出库情况查询、科室用血情况查询;费用情况查询;科室工作量统计与查询等。打印日报、月报、年报及上级所需报表等;
    第四条 《输血管理分系统》运行要求:
    1.能够实时读取其他分系统的相关数据;
    2.运行速度快,显示信息直观.操作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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