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8" width="100%" align="center" border="0"><tr valign="top" align="center"><td width="100%" height="66"><div align="center"><font color="#0099cc">南方周末 2005-08-11 14:58:19</font></div></td></tr><tr valign="top"><td width="100%"><font><br /> □毕舸<br /> <br /> 《国务院研究机构最新报告说:中国医改不成功》报道问世,卫生部称正在会同相关部委制定新的医改方案。如今,各种各样的路径设计充斥于媒体,专家、民间人士乃至政府官员不吝高见,充当着医疗改革未来前进方向的义务高参。由于中国医疗改革一如既往的复杂性、艰巨性,相信大多数国人如笔者一样,还无法判定这些改革方案孰优孰劣,但至少都有一个质朴的直觉:最好的医疗改革,必定是让大多数民众掏钱看得起病,并且有比较完善的保障体系,足以支撑自身没钱看病的人能够看病。<br /> 让所有人都不被阻挡在医院的大门之外,就如让所有人都不会面临碗里没有米的威胁一样,已经成为一个衡量现代社会文明的基本尺度,是区别于“纲领性权利”的“应予实现权利”。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业权是“纲领性权利”,保障所有人的就业权是政府的纲领式宣言,并不意味着政府一定能够保证每个要求就业者都能获得就业岗位,社会上不再存在失业者。但政府不能用同样的口吻说:我无法保证每个人生病时都可以去看病,有的人没钱看病只能等死。“看病权”就是“应予(实现)权利”。“纲领性权利”说的是还没有完全实现的权利,是要在将来获得和争取到的权利;相反,“应予权利”说的是现在应该获得和争取实现的权利。“应予权利”<br /> 是天赋权利,是不容争辩、必须被政府和民众共同捍卫的权利。<br /> 医改不成功的教训在于漠视了以上的常识,导致民众普遍性的权利丧失,政府也发现,为了挽回这种权利的巨大损失,要付出更多的代价。<br /> 所以,我以为,无论还存在多少争议,无论改革是大动还是小修,此次医改新政的方向,与前一阵的房产新政思路估计是一脉相承的:让所有中国老百姓看得起病、住得起房。这是人民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只能朝这个方向去履责。<br /> 这种“最好的医疗改革”思路,还应当继续延伸到如今的许多热点现象中:我们的教育改革总体是不成功的,高等教育成高价教育,义务教育的义务成空;我们的户籍管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城市只想利用农村劳动力的廉价而用户籍卡住他们的权利归属;我们的就业市场充满了明目张胆的歧视,从身体到容貌、从学历到年龄,乃至于家庭出身背景,不正当地被用来遮蔽一个庞大社会群体的上升途径……<br /> 政府的改革当然要试错,而与之相伴的是反省精神与纠错能力。既然已经公开承认了现行医改的不成功、正在纠正“房子只给富人造”的偏差,当然也可以让这种思路延展于教育、就业、户籍以及更多的领域,让民众享受所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权利”。</font></td></tr></tabl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