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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ke626

关于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的 Q/A,欢迎大家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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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4 11: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信息系统基本上就是个“人机工程”,“人件”和“软件”同样重要,妄想软件可以解决一切管理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即使AI的水平再高,也无法完全替代人的作用。
发表于 2010-6-19 17: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大叔的提出的问题,也提出几个问题:
1、区域信息化为谁服务:是以健康档案封装服务社会群众,还是以统计分析、决策分析、质量管理和控制服务卫生管理机构,现阶段谁最重要
2、标准真的够用和合理吗:是否需要根据不同的服务需要进行不同的标准化呢;是否可以基于现阶段实际情况去定义这些标准呢;目前并没有看到能够支持最基本的 卫生资源医用的标准出现;那么如何解决卫生资源的分析和统计,以及资源应用效果评估呢;
3、唯一标识如何定义呢:目前各地都在发放一卡通、市民卡;这些真的能够在未来更大的区域里面去统一居民数据吗;如何解决新出生的婴儿的标识问题,真的能够实现出生到死亡的健康管理吗?
4、管理与信息化的关系:是管理提升来需要信息化呢,还是信息化反过来规范目前的业务呢;很多地区的信息化是被迫进行,能够真的有效吗?
5、怎么去解决国家垂直系统与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关系:区域信息化真的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吗?为什么我们现在还在重复的劳动呢?
发表于 2010-7-4 16: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18# Paullee
区域卫生信息化的核心需求应该面向广大民众,包括健康管理,改善医患沟通,优化就医流程。
第二位的需求,我感觉应该是协调区域间医疗资源和流程,处理公共卫生/医疗事件。
第三位的需求,应该定位到政府行政管理,第三方支付,健康相关产业方面需求。
标准化当然重要,因为RHIN需要与不同厂商的系统通讯,系统要可以获取并理解这些信息,就必须标准化。最基本的内容是信息的标准化和通讯协议的标准化。
卫生厅局数据中心和基层临床信息系统建设,那个更重要?有钱往哪使?
基层临床信息系统,理解为一些社区或小医院使用的临床业务系统,与RHIN之间可以没有必然的投资先后顺序。彼此独立,可互联互通。
政府应该推行标准化,协助厂商改造老系统,使之符合标准。
成功建设RHIN,(1)方向引导:把握国家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方向,(2)技术指导:RHIN系统架构+标准化建设
发表于 2010-7-6 13: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功能的核心仍然是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为医生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病人的临床数据,虽然对医保、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病人介入自身健康管理,也有相应要求,但多是一些在临床信息处理基础上的增值与附加服务”
赞同这个方向性的观点,我所在做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卫生局主管领导对于信息化期望过高;已经不是健康档案共享,医疗业务互操作这么简单了;提高到对于卫生政策的辅助决策支持、卫生业务的监管监控;甚至要求能够根据疾病监测以及流行病学的方法来预测未知疾病的发生等等;
所以一定要定好方向,在目前区域信息化起步阶段,都想一口吃个胖子;可惜啊
发表于 2010-7-6 13: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jutcm 于 2010-7-6 13:20 编辑

是否能够先让健康档案(主要是医疗信息)能够在更广的范围内互通 互认(政策上),而后在去考虑为卫生管理进行服务呢;但卫生局主导的信息化首先需要满足的应当是其管理以及监管的需求,这是个前提
发表于 2010-7-7 18: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互认最大的问题在哪里?多做一次检查多一份收入,应该还有别的原因。
发表于 2010-7-8 12: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社区的各种资源配备还是有待提高,社区的各种检查机构 检验结果 提供给三家医院 不重新检查才怪;NND的 我遇到一个社区,检验仪器都坏了 还在那边做。
发表于 2010-7-11 14: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现阶段建设RHIN,感觉好像在建一个数据中心(无论是逻辑上还是物理上的集中),为各类用户提供健康保健数据。因此,对于MPI的价值大家都可以理解,也理解数据及其结构的标准化。

如果把RHIN定位在协调区域内各医疗机构资源,完成某项公共医疗、卫生领域或医疗机构间的事务,我想这会对系统架构产生较大的影响。
发表于 2010-7-12 13: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不管从标准上看,还是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将RHIN 拓展为能够将公共卫生、医疗两者不同的业务条线系统进行互联互通,甚至是业务协同的功能;
现阶段,我觉得能够实现建立标准、建立数据中心,提供健康数据服务是当务之急;目前从上到下各种垂直系统无法提供接口,这种大量的垂直系统的存在将决定了再一个地级市如果建立这种所谓的业务系统的平台,貌似是空中楼阁;
君不见基层单位有多少垂直系统在填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系统都会存在重复录入的问题;难 难 难
发表于 2010-7-13 15: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区域医疗的问题很复杂,我没什么经验,仅从医疗IT业的几年经验给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对ironestone的宝贵观点的一些分析和看法。
"对于隐私这个问题是个很庞大的问题。理论上
1、医生可以看。
2、不附加个人隐私的疾病信息和统计信息都应该可以被检索。
但是否应该是什么医生都可以看还是限定病人的主治医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病人出院后,相关医生的权限是否应该被取消?那下次病人来看诊,如何来确定以前的病历该医生是否可以浏览?"

1.数据可以分层级的保密控制,目前有分种,
  用户操作级:控制用户访问权
  数据安全级:数据本身定义层级,如VIP病人病案只有指定主任医生才有权限打开。
  国内大部分的医疗IT系统只采取用户操作级,国外的系统常有数据级的设计。病人是否可以使用身份证或特定的医保证进行自己历史病案的浏览授权呢?

2.数据检索和管理的权利,建议有相关的机构授权才行。
  病案数据的泄露,在国外涉及法律问题,国内暂时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加以限制。
  区域医疗产生大量的数据想必需要集中管理的,可以说管理者接触到的都是个人隐私,对于数据管理者的审核流程不可或缺。如果有相应的条例和法规就更好了。

3.本院的病案,主治医生应当有查阅权。病人是否愿意公开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历史病案,应由病人授权查阅,病案的拷贝权我想应当是禁止的。

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0-7-15 08: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病人隐私的问题,我认为还是应当要加强保护。但是考虑到有些医生真正的工作需要及科研需要,可以只对病人的敏感信息加密,如只加密病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等。这些就需要在信息采集的时候就采用统一的安全措施。
同时任何人检索或查看系统都应该留有记录,做到发生问题有据可查。
发表于 2010-7-22 14: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De-Identified Data Request Management 就是负责把这些可以确认到某个特定的人的信息去掉。有一个独立的模块做这件事。
 楼主| 发表于 2010-7-22 14: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b
老大这句话 不知道可以不可以理解为  先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把每件事情做实在。

问题是,现在每个城市搞区域医疗建设,都希望自己是最好的,都带有炫耀的色彩。
如此一来,也就不可能去真的从基础做起了。花了大力气,大把的钱,搞了很多花瓶。
发表于 2012-5-26 09:5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CDSS


    你这里是从承建商角度讲的,还有建设单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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