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欢迎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066|回复: 6

标识信息的思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3-12 18:2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在某站点上看到一个问答,问能否用身份证作为病人的唯一标识用于信息交换?回答说是。当时没有仔细去想,只是觉得不妥,当时只是想15位身份证和18位身份证转换好像比较麻烦一点,今天又看到计算机世界上一篇文章,说社保要用身份证来作为唯一标识,到现在才好好想想这个问题。
个人观点是认为如果用身份证的话作为病人的唯一标识会存在很大问题的。比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6岁才需要申请身份证,如果作为唯一标识,那么16岁以下的病人如何处理?刚出生的婴儿怎么办?这样病人就没有标识吗?

如果社保采用身份证作为唯一标识,似乎还有一定的可行性,因为能够进入社会保险的人基本上是具有

但也存在一样的问题,是否真的每个人都有身份证呢?还有很多人不一定申请了身份证。

这种标识系统存在的问题是,标识的发放系统是由其他系统进行发放和管理,这样导致可能存在标识的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之间出现差错。

还有一次和别人讨论,是否可以用住院号作为信息管理系统内部的唯一标识,对方认为可以,而我则认为不妥,为什么呢?如果急诊病人,或者抢救病人挂号已经下班该如何处理?又或当以后需要调换改如何处理?这种矛盾的产生同样是因为住院号的管理是在住院部门,而不是在信息管理系统。

我个人认为一个好的标识系统,除了必须要的唯一性以外,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仅有标识作用,而无分类管理用途
因为管理是动态变化,作为标识系统如果具有分类管理作用,则很容易因为管理的变动,而发生改变,这样失去了作为标识系统的意义,且发生这样的变动成本会非常高

2、应当是信息系统自行管理发放,而不能受制或约束于其他部门
如果非信息系统自行管理,则一旦其他部门发生变动则很可能累及信息系统,诸如:现在的身份证系统改变,由15位升级为18位,信息系统就必须为此付出额外的代价。

3、应当是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发放
不应该是为了进行管理而有额外的发放要求,比如要求出生的时候就发放,这样苛刻的条件,这样很难保证标识系统的实用,也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4、应当具有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来识别标识的唯一性和可验证性,且这种验证不应该是用数据库穷举对比进行判断,而是直接读取就可以进行判断。

5、最好不需要记忆,可以直接通过某种方式获取。

思前想后最符合这样要求的标识系统就是采用人体特征作为标识,比如:掌纹、指纹、视网膜等个性化特征的标识,而这样的标识系统所花费的代价和获得的利益相比太不值得了。
发表于 2004-3-12 20: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识信息的思考

统一标识,是一个非常值得讨论的问题。也有很多学问可做,比如标识系统可以由信息量、识别系统、分配方案、有效期、用途等等内容。

我认为统一标识系统是一个相对概念,也就是没有一种标识系统是可以完全统一的,否则世界大同,就要消亡了。
发表于 2004-3-13 22: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识信息的思考

现在小孩出生后,上户口时,就已经确定了唯一的身份ID,只是没有身份证,那么我觉得到可以用身份ID作为标识
 楼主| 发表于 2004-3-22 16: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识信息的思考

那么对于现役军人、留学生、未上户口的小孩、黑户口、流浪人群、归国人员如何确定其唯一ID编码
发表于 2004-3-22 21: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识信息的思考

目前,公民身份号码(即身份证号)还存在不少问题,除了15位身份证和18位身份证转换外,还存在着一人多号、多人同号,错误号码(如出身时间为2月30日)等。另外,还有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情况。

在社会保险系统,实际上是以社保个人代码(或称社会保险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的目前还只是一个理想的目标。试想: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要连续记载好几十年,万一这个唯一标识在中途被公安系统改变了,社会保险账户岂不要乱套?

但是,如果公民身份号码能做到准确、可靠,也确实是很好的唯一标识。就像美国的社会保障号(SSN)一样。

新的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包括现役军人在内的公民都可领取身份证。婴儿在申报户口时就确定了公民身份号码。不过,在华的外国人的标识倒是个问题。

15位身份证号转换为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算法倒不算复杂。
实际处理时,可以通过转换统一为18位储存;使用时遇到15位号码,要先转换成18位后再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04-3-22 22: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识信息的思考

是的,我想对于应用身份证系统来说,最主要的问题是这个标识的发放不是在医疗卫生行业内控制,因此会导致整个基础的不稳定。

实际上对于美国来说,也并不是每个人都由社会保险号,入狱的人的社会保险号是会被消除的,而且同样存在一人多号的问题
发表于 2004-3-23 08: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标识信息的思考

这里有个“范围”的问题,即需要在多大范围内唯一标识一个病号,可以是:病号的一次医疗过程、医院范围内、城市范围内、省内、全国。。。

对于一次医疗过程的标识,这个有很多办法可以实现,比如IC卡或住院号,对于ironstone提到的急诊病号或非正常工作时间入院的情况可以采用预先发放的办法解决,比如急诊室都有预先发放的ic卡,可以稍候再修正病号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ic卡是随病人治疗过程的结束而收回的。这区别于下面的一类表识。

对于全院唯一标识,即该病号不管何时到该院治疗都拥有唯一的标识。这里有个隐喻:该院的标识号到同一城市其他医院是不管用的。其实这是一种很“霸道”的设计,因为不管具体实现如何,该方案都要求病号自身持有该唯一标识。可以是ic卡或者打印在病历本上的条形码,或者其他。要记住同一座城市是有很多医院的,病号去哪所医院并非固定不变。是否可以想象:病号临出门前需要带上一堆的ic卡或病例本?

城市范围:这种设计对病号来讲大大方便了,方案也有很多,比如使用社会保险号。但对医院则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医院必须支持社保号这种唯一表识的方法。

省,全国范围:这个正像大家讨论的还没有合适的表识方法。

但在设计系统时应意识到:不管是哪种方案都会有特殊情况的出现。比如城市范围用医保号的例子,总会有没有加入医保的人员来就诊,比如民工。即使有,也并不是所有时候都带在身上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欢迎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