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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bjhb.gov.cn/qt/xxh/luxian.html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由北京市卫生局牵头,由北京市卫生局业务部门与北京市信息办、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协调成立北京市医疗卫生信息标准化体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参与本体系的研发工作。
(2)成立北京市医学标准委员会,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北京市医学信息标准的工作。
(3)成立北京医药信息学会卫生信息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商讨、制定有关卫生信息标准化的工作。
(4)成立常设标准研发小组。包括标准研究组、标准审查组和标准推广应用组等。负责北京市医疗卫生标准体系的研究、开发及信息传输协议的制定、试行、推广实施等工作。小组成员应分别由医疗卫生管理专业、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学科、医疗卫生信息技术专业和计算机开发专业等方面的专家及代表组成。
(5)成立各分支系统的信息标准化体系研发小组。负责制定各分支系统的卫生信息标准化工作。
二、搜集查阅资料:
(1)收集现有的医疗卫生和与医疗卫生有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调查了解这些标准的实际应用情况。
(3)搜集美国HL7标准的内容及参与HL7技术合作的国家有关HL7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国内对HL7标准研究的进展情况。
(4)了解各国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标准化的基本原则:
应根据国际及国家有关标准化法规来制定。
(2)以基础标准为核心,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为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引进、选择、分阶段研制和开发我市可行的卫生信息标准。
(3)能引用现有的标准就引用现有的标准,国家已有标准则引用国家标准,国家没有标准则参考国际标准,卫生部已有标准则利用部颁标准;上述标准与实际应用有矛盾、不能满足信息要求的,则可在原有基础上延扩细化;如现有标准不能应用或没有现成标准,则需要研究、补充制定北京市地方标准。
四、在制定北京市医疗卫生信息标准化体系的过程中,边研制、边推广实施,边评价、边改进。
五、与卫生部、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信息产业部等有关国家行政领导部门及专业技术部门建立联系,搞好协作。
六、与有关国际组织、信息机构、开发公司建立联系,进行友好交流与协作。
七、集中、协调行政部门、医学专业学者、分类学者、标准研究学者、标引学者和开发商等人员,搞好协作。
八、以搜集、整理、分析和比较国内外现有的标准(包括军内)为主,研究、补充制定北京市地方标准。
(北京市卫生局信息化办公室 纪京平 郭强 200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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