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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将投资60亿台币实现电子病历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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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1 18: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oung_Tsui 于 2010-3-11 18:15 编辑

台湾将在未来3年投资60亿新台币实现电子病历共享


    今年春节,笔者借到台湾旅游之际,拜见几位台湾医疗资讯界专家,也参观了一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状况。非常凑巧的是就在即将离开台湾的前两天,台湾《中国时报》刊登了一篇名为“电子病历互通,患者少受罪”的文章,引起了笔者关注。

    据该文报道,为了减少和避免病患重复检查和重复用药,缩短看病等待时间,使民众享受到持续性的医疗保健服务。台湾卫生主管机构决定将从今年四月起,投入60亿新台币实施“无纸质、无胶片化”的电子病历和病历互联互通系统。

    看着这篇文章,笔者感到有些诧异。台湾的面积3.6万平方公里,是北京市面积(1.68万平方公里)的2倍多一点,人口大约2300万。目前,全台湾拥有医院大约500家,大小诊所近20000家。而60亿台币仅仅相当于13亿人民币,用这些钱来建立电子病历,并实现互联互通未免太少了,为此笔者请教了台湾相关专家。

    经专家介绍,台湾早在2005年就有了关于电子病历的立法,但由于当时驱动诱因不足,以及经费的限制没有普及。2009年台湾“行政院”通过了“加速办理智慧医疗服务计划”,其中重要的部分就是“加速医疗院所实施电子病历系统”的子计划。这个计划不是由政府全部投资建设电子病历系统和实现共享,而是类似于种子基金,优先补助医院建立与患者密切相关的血液检验、医学影像报告、出院病历摘要和门诊用药记录四大类电子病历,以及医院间电子病历互联互通的实施。该计划的补助奖励精神是:规模愈小、完成项目愈多者,可获的补助额度比例就愈高。台湾医疗卫生主管机关希望到2012年底,使全台湾80%的医院和70%的诊所建立起电子病历系统,有60%的医院可以实现跨医院的电子病历查询。另外,到2014在台湾所有的医疗机构,全面实施电子病历和病历交换系统。届时,患者在任何一家医院通过健保IC卡(全民医疗健康保险),在患者同意和医生授权下,就可以完整取得病人过去的病史资料,实现连续性的医疗。

    台湾医疗信息化建设经历了20多年,99%的医疗院所都建立了自己的资讯系统。很多医院内部都实现了病历的电子化和机构化,临床文件已经符合HL7CDA的规范和格式。因此,在台湾实现临床文件的交换与整合,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问题。之所以一直还称为病历电子化,而不是电子病历。关键在于电子病历首先是病历,是病历就要和纸质病历一样,遵从与病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会涉及安全、隐私、签章、法律效力等诸多问题,这才是电子病历实施的复杂所在。在台湾,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文件方式制作和保存的病历,并依照相关法规具有电子签章系统,可以对电子病历之存取、增删、查阅、复制等使用权限设有管控机制,可以完全取代纸质病历的法律效力。

    电子病历共享不仅要注重互联互通,还要兼顾患者的隐私。因此,必须由政府介入,并主导跨院整合,只有这样才能加速和加深这项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按照台湾的相关法律,一家医院的医生如需要调阅该患者过去在其他医院同科疾病的病历,患者是不可以拒绝的。但若医师评估认为需要调阅该患者过去在其它医院其它科别的病历时,则事关患者隐私,一定要获得病患或家属的同意。

    近年来在很多欧美先进国家和地区,也都在相继推动电子病历及互联互通。但因这些国家和地区没有覆盖全民的医疗健康保险制度,所以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大多局限在同一保险公司下的医院联盟,并且也是通过提高保险给付比例的鼓励机制才能够实现。而台湾地区是在全民健保给付的体制下,全面实施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具有很大的开创性和领先性,可以真正实现患者、医院和医保的三赢局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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