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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呆了几个月,发现有不少的家庭暴力,心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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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3-5 17: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暴常识
有关家庭暴力的误解与事实
误解(一)
“两口子打架是家务事,不需要别人插手和干涉”、“家丑不可外扬”。
事实:
◎ 家庭暴力不 是家务事,而 是违反人权的社会问题。
◎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 居(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领导应予以劝阻、调节, 公安机关应予以制止。
◎ 及早帮助有问题家庭, 就能将一个有问题倾向的家庭挽救过来。
误解(二)
“只有没有知识的人才会打老婆”、“家庭暴力在农村比较普遍”
事实:
·家庭暴力的发生不分城市与农村,社会上各种层次的男人都有虐妻的可能,包括那些有学识、有地位、在公共场合或朋友面前彬彬有礼、做事干练的人。
·家庭暴力反映的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误解(三)
“男人打老婆常常是被女人唠叨逼出来的”。
事实:
◎ 女人唠叨挨打, 有些女人不 唠叨也挨打, “唠叨”只是男人打老婆的借口。
◎ 即使唠叨也不 该被打, 很少有唠叨的男人被女人打的现象。
◎ 使用暴力是施虐者的选择方式, 人们处理家庭矛盾有不同 的方法, 暴力并不 能解决问题。能够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的恰恰是具有男女平等意识的人。
误解(四)
“男人施暴一般发生在情绪失控时(如喝酒、赌博……)”。
事实:
◎ 男人只在家里打老婆和孩子,而 不 去公共场合打外人, 因为他们在家里发泄不 满情绪是安全的。
◎ 男人虐妻时不 仅完全是在可以控制的状态下行动,而 且可以是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
误解(五)
“男主外,女主内”、“做家务活是女人天经地义的事情”。
事实:
◎ “男主外, 女主内”这种唯一的、绝对的分工标 准忽视了女男两性的潜在能力, 限制了她们/他们的发展, 家庭分工应视各人情况而 定。
◎ “家”是大家共同 拥有的, 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责任做家务。
误解(六)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人一生的幸福就是嫁个好老公”。
事实:
◎ 婚姻是两个独立个体的结合, 幸福的家庭是建立在相互分工协作、彼此尊重与支持理解的基础之上的。
◎ 无论男女, 一生的幸福应建立在多方面, 包括婚姻、事业、朋友、兴趣等。一个具有自我独立意识、热爱工作、又拥有知心朋友的人才是幸福的。
误解(七)
“夫妻床头打床尾和”、“打打闹闹活到老”、“两口子打架忍一忍就过去了”。
事实:
◎ 这是淡化暴力受害人寻求帮助的借口。
◎ 一般施虐者都是通过暴力行为来达到控制配偶的目的,他们通常不会自动改变施暴行为,假如被虐妇女一味忍受,只会促使丈夫形成打人的习惯,甚至暴力行为一次比一次严重。
◎ 受害者应清楚而 坚决的表示: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暴力!必要时积极寻求外界帮助。
误解(八)
“宁愿有一个常常殴打妈妈的爸爸,也比父母离异好”。
事实:
◎ “好”或“不好”不在于表面上维持一个完整的家,而在于哪一种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长期生活在暴力家庭中,会使孩子产生紧张与恐惧感,养成使用暴力解决问题或忍受暴力的习惯。
◎ 人们可以选择不同的生活模式,离异家庭并非等于有问题的家庭,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
误解(九)
“天上下雨地上流,两口子打架不记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有些女人经常被打,也不离婚,是自找,别人没法管”。
事实:
◎ 没有一个人不在乎被打。妇女忍受暴力是因为受种种限制,如就业、经济、住房、孩子上学等问题,使她们暂时无法摆脱被虐环境。
◎ 被虐妇女缺乏外界的支持与理解,如别人的议论和耻笑、没有相关部门的保护、亲朋好友“劝和不劝分”的态度,使她们求助无门,宁愿保密不为人知,免遭更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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