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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现行中国传染病报告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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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30 17: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B]来自37C ,看了这个帖子,我想我们应该明白信息化建设需要逐步从每个细节深入[/B]

以下是本人的一些愚见,讨论一下非典以后中国传染病报告的改进。

关于现行中国传染病报告的几点看法

中国政府在去年春夏发生SARS疫情后,提出加快建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为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了建立"公共卫生信息大平台"的建议,卫生部专门制定了《国家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并在卫生部信息化领导小组直接指挥投入建设。
此后,陆续完成对全国三十一个省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省级师资培训、国家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和网络硬件平台建设;到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该系统运转配套的"管理技术规范"起草和网络直报软件部分也宣告完成。
于是各省举办了类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师资培训班",培养了一批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相应的传染病的网络自报工作正式开工了。
因为有吴仪发布的卫生部37号令的要求我所在的医院自然也不敢怠慢。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 写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吴仪。 ”
简单的说卫生部37号令对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要求如下:
l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心卫生院必须建立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网的线路,于2004年2月1日前实行网络直报。
2 暂无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乡级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创造条件,于2004年底前实行网络直报。
3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在职的医务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我作为一个大医院的小医师刚好刚刚接手医院内的疫情管理自然是义无反顾的投入这项工作。

先讲一下原来医院里的传染病是如何报告的:
首先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诊断一例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具体种类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甲类(2种)鼠疫、霍乱;   乙类(24种)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肺结核(包括肺外结核)、新生儿破伤风;   丙类(9种)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其它性病(5种):尖锐湿疣、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生殖器疱疹、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其它规定需要报告的疾病,如SARS、禽流感。  

    其次临床医师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种类又分为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卡;乙类传染病肺结核报告卡(三联);性病报告卡等

最后 送到我手里登记、归类、上报有关疾控机构。
法定报告时限为 甲类:城市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 乙类:城市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  丙类:24小时内。 不过因为手工卡需通过多个环节才能由临床医生手中送到我手里,除了甲类等特别重大的以外其他传染病一般是难以在时限内完成,遇上周末那就就要更久了。 如果遇上特殊的毛病如艾滋病,医院里的检验科查出艾滋病抗体阳性的结果,但因为医院级别不够,无权做出艾滋病的诊断,医院派专人将血样送市疾控中心确证检验,如果还是阳性就要送到省里最终确诊,这个期间足足有十天半个月,病人等不到结果就跑来问我了,我又无权告知病人是否感染了艾滋病,只能让记下详细信息以备报告用而让病人先在家待着不要与人亲密接触,就这样病人要在焦虑中等上好久,还好大部分省里的最终确证是阴性的。

在这种条件下漏报迟报自然是难免的,每个月底我就会对门诊以及病房进行检查,查出漏报以后督促医师补报并进行适当的处罚,不过收效甚微,而且对乙肝携带者等满中国都是的疾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临床医生不报也就过去了。

再讲一下现在的情况:
    自从卫生部37号令的发布,院领导很重视,加上医院正加快门诊电子病历化步伐,顺手把科室里的一台内网电脑一台外网电脑摆在一起还把显示器换成液晶的,足足高兴了一阵子,传染病的报告几乎做到了准时上报,但过一阵子马上发现情况不太妙了。
    起因是门诊电子病历的诊断采用ICD-10,ICD-10里面的疾病名称真叫多呀,有两万四千多种,领导让我把里面需要上报的传染病挑出来,以后只要医生输入诊断,符合传染病的话就自动显示传染病报告卡让医生填,本想这只不过是个累差事、纯体力活动,但是在埋头苦干中却发现问题了。如下:

问题1.
根据1989年9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好像病原携带者是铁定要报了,实在找不到哪个书面文件记载可以不用报告满中国都是的乙型病原携带者。
这就意味着一旦我把所有需要上报的传染病定义出来,临床医师就无可回避的把几乎占人口十分之一HBV-Ag(+)病人全都报告过来,MyGod,我要把医院内网电子病历系统生成的传染病报告卡通过手工输入到外网上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http://202.106.123.35/,费时费力,速度快的话输入一张卡片就要3分钟,要是遇上网速慢的话一天的时间就全耗在上面了,越想越后怕,如果全国的临床医师的传报意识都很强的话,看一个乙肝报一个那要不了多久"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就会变成乙肝携带者专报系统了。

问题2。
例如乙型A组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猩红热为乙类传染病,如果临床医生打一个链球菌性败血症算不算传染病呢,类似的问题还很多,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试行)半天,上面只提到疾病的临床诊断与实验室诊断,没有定义病源携带者,而且"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也只有临床诊断与实验室诊断的选项,没有病源携带者的选项,是否可以认为病源携带者就不用报告,但这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抵触,有待卫生行政部门对法律规章进行详细解释。

问题3。
"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要上报的传染病种类相对以前少了很多,如丁肝、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但却未见有法规对此说明。好生奇怪。

问题4。
"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如此一个庞大的全国监测系统却只提供一种手工的网页上填表的方式来录入传染病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就像我这样每天把青春的大部分时间浪费在了把医院内网上的数据手工一个个字敲到英特网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网页上的人不知有多少,真是希望卫生部信息化领导能为基层着想,提供数据库的接口可以直接将数据由医院的数据库直接导入,减少手工输入可能的错误,也减少本来就不足的人力的消耗,好让我们在真正被需要的时候还有体力和时间。

以上 问题只是我个人愚见,有不对的地方请各位多多包涵。

                                             甘露心经
                                             20040310
8-D
发表于 2004-3-31 09: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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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有意思
发表于 2004-3-31 09: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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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提出了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管理要求与信息化的不协调,其实是管理的滞后。许多问题都与此有关。
我们希望HIS系统和PACS系统无缝融合 ,和其它系统融合……,其实最重要的融合是:系统与管理的融合。
发表于 2004-3-31 15: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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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的利用普遍是一个薄弱环节,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大问题。
成本核算是一个数据利用的一个方面,还有许多需要开发的内容:药品的使用,病种的分类,病人的来源,许多过去没有办法得到的数据,现在可以得到了。
这些数据的内涵,绝对不仅仅限于卫生部或者财政部所需要的几种报表。
起码在目前来说,不是数据不够,而是利用不足。
打个比喻,就好象已经有了许多原料,看厨师可以制作出什么饭菜来。
发表于 2004-3-31 16: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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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犹未尽,再说几句。
数据的利用的重要性,目前来说远远大于数据的采集。是数据的二次开发。
但是因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缺少共同目标,所以这项工作很不尽人意。
技术人员以为这是技术含量不高的苦力活,积极性不高;
管理者因为受传统管理理念的束缚,不会或者不能提出合理的需求。
以至于多数医院还在使用卫生部、财政部所要求的传统的几个报表。
发表于 2004-3-31 16: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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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简易的HIS系统所包含的信息量,也可以对管理提出很多有价值的资料。
如:药品、病种、病人、成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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