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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DRG和C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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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7 09: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国外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两套标准,国内有这方面的资料吗,是否已经翻译过来?如果有,给我一些资料吧,我在健康保险公司工作,急需。
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谢
发表于 2004-8-27 09: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DRG国内做过一些研究和翻译,但没有进行应用,CPT据我目前所知没有单位做这个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04-8-27 09: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给我一份吧!yuanwu1234@sina.com
发表于 2004-8-27 10: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我这里没有这个,这个研究好像是北京医院管理研究所,还是卫生部管理研究所做的来着我忘了,看看其他网友知不知道了。

忘了看你的标题了,ICD完整版本可以找中国病案学会要,论坛的联盟站点中有他们的站点,或者在论坛上找 wanghaiyang 也可以。
发表于 2004-8-27 11: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国外医疗服务市场改革
来源《现代医院管理理论与方法》 ( 日期:2003-05-30 14:09)

【ICXO.com编者按】由于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着其特殊性,阻抑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便需要政府和社会采取对策加以干预。现将国外医疗服务市场改革措施及作用机制分别加以分析。  


(一)改变服务付费(UCR)方法

近年来,对医师服务的UCR付款方法已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在控制医疗费用上起一定的作用。我国所熟悉的健康维持组织(简称HMOs)对医师服务采取按需求人数支付医疗费用,这是由保险公司和卫生服务供方签订合同,将投保者提供给供方,然后按承包人数预支卫生费用,这是一种通过对卫生服务供方的制约来控制卫生费用的方式,支付的标准是参照医师以往的卫生服务情况,并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采用保险公司和医师均认可的低于平均水平的价格。在实施中,费用超支由医师自己承担风险,有节余时按比例分红。IPAs(Indivinal Practice Associations)则对医师实行工资制,使服务—收入脱钩。美国还出现了预计支付组织(PPO)和健康维持组织等制度,接受定额费用承包一群人的医疗服务。这些付费方法的改变,降低医师提供超额服务、创造新需求的积极性。不仅如此,还诱导医师压缩需求。这些机制就象图5箭头A所示,抑制需求D0的扩张,它具有低医疗费用的优点,当医院和医师要参与这种服务时,为了竞争中投标取胜,就要做到低成本。

(二)改革对医院的补偿方法

医院补偿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都是回顾性的,即按医院实际成本给予补偿的,这些方法缺乏抑制过度利用的作用。DRGs的实行,是美国医院服务补偿上具有革命性的变化。这是1983年美国以老年健康保险为中心,在医院诊疗保险中引入预先支付偿还方式和定额的制度。它促使医院增加成本意识。联邦政府自1983年10月通过立法对老人保险和住院服务(Z部分)实行DRGs补偿制生效后的5年总结报告表明:在5年间(1983年10月—1988年10月),医院裁减专职人员11.4万人,削减病床4.5万张,65岁以上病人平均住院日数从10.2天下降到9天以下,原来预估1991年老人保险基金将出现亦字,现在已肯定到2005年不会出现赤字。DRGs的作用机制可形象地比作为需求曲线D0,两边的两条篱笆L1L2,拦住了住院服务需求的上升,见图5。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

(三)增强消费者的费用意识

由于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消费者个人直接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比例日益下降,消费者的费用意识逐渐淡化,因此,各种费用调节机制在民间保险组织(公司)中得到普遍的重视。主要的调节机制有定起保点、比例减免和保险封顶等。图6(甲)表示家庭医疗费用开支模型,实行100%的保险,则全部医疗费用A就为社会所承担。定起保点即扣除保险,把一部分低费用的医疗服务又再转为消费者个人承担,如图6(乙)的阴影B;按比例减免使病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即阴影C;保险封顶(Limit)则对极少部分医疗费用极高、效果不肯定的医疗服务不予保险,减少了保险公司的部分负担,即阴影D。比较100%保险(甲)和部分费用分摊的保险(乙)的社会成本负担,不难发现,后者较前者为低。通过费用分摊机制,等于提高投保人消费医疗服务的价格。因此,也会对医疗需求起一定的抑制作用。

(四)医师RBRVS付费制动议

一项大胆、彻底改革医生UCR付费制的研究于1990年初步完成。其名为RBRVS(Resource-Based Relative Valus Scale),意为按资源投入为基准的相对价值费用率,其模型为RBRVS=(Ia·Ta+Ib·Tb)(I+ATS)(I+RPC)。此法适用于内、外、妇、儿、放射、病理和免疫等主要18个临床专科。模型的I代表服务强度;t代表服务时间;注脚a、b分别代表服务前后或过程。ATS代表专科训练成本的年金指数;RPC代表不同专科相对的医疗成本。该模型通过计算临床各科的训练成本、工作强度、服务时间和净度及相对服务成本,并同非医疗行业相比较,确定临床各科服务客观的付费水平。早些时候,经模型测算,发现技术密集型服务的价格(收费水平)平均高2-3倍相对价值单位,换言之,价格定得过高了。有人建议国会于1989年12月31日起在老人保险计划的医师服务(甲部分)实行RBRVS付费制。但遭到医师集团的强烈反对,这项动议的结果如何,人们将拭目以待。现用图7描述RBRVS作用机制。初步研究结果表明,现行的UCR付费价格比RBRVS标准显著提高,如果立法生效,则医师服务供给价格必须下降,医师收费更趋于公平合理(P0→P′0)联邦政府可望进一步节省老人保险的医疗开支,医疗资源利用的扭曲将进一步得到理顺。

一、DRGs的发展背景

1983年10月1日,美国医院的收费制度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占医院总收入40%的Medicare,改变了以前按照病人治疗过程实际消耗成本来收费的方法,开始了按由468个诊断相关疾病组(DRGs)组成的疾病分类系统为统一标准进行收费。以病种结构为基础是该付费制度的理论基础。

DRGs制度是两个相关部分发展的结果:一是医院预先收费制度,成本分析成为其基础;二是以病种结构作为DRGs的测量单位。

1966年,Medicare实施“合理成本”的补偿不久,就有人发现不同医院的成本相差很大,这种差异部分是由于各机构的特点不同,如服务的范围不同以及教学任务的多少,但最主要的是它们治疗的病例及构成不同,因此使用病例特征作为评价指标比用医院其他特征更加直观。与此同时,成本分析逐渐表明:医疗服务以每日费用作为评价指标也不尽合理,这是由于医疗服务日趋复杂,住院医疗工作也变得越来越科学技术化,使得每日成本的平均变化也越来越大。因此,把同类医院或者同一医院的不同时期直接进行比较是不合理的。

一旦人们认识到病种结构是一种测定医疗活动的重要方法,就容易理解以病例为基础的医疗收费方式。由于部分病人都有着明确的病因,如果治疗一个特殊病例或一组有明显特征的病人的成本是比较各医院成本的适当方法,那么它也应当是医院收费的依据。使用病种结构而不是平均住院日或服务的其他单位(如头部X线检查或一次服药量)作为医院的产品,表明了成本核算制度的发展。

DRGs病种结构测量方法:

为了使病种结构有一种适当的测量标准。目前用于Medicare付费方式的DRGs为近年来病种结构研究的最新进展。DRGs起先是在同行评议组织的努力下形成的,即该组织建立了住院利用标准。有观点认为:如果住院日作为一种变量而被确定,那么人们应能从各种各样的临床分类中辨认出若干独立变量,这些自变量用于把病例分成许多易被管理的组,且各组对依赖变量是相对同性的。主要独立变量的选择是根据临床统计上的合理性及其标准资料的可行性,而标准资料制度是以统一医院收费数据规范为基础的。

已确定的独立变量是指首要诊断、是否有第二诊断、病人的年龄、性别以及手术与否等。根据康奈狄克和新泽西州的资料,耶鲁大学的Fetter教授和他的同事们把70万个零乱的病例分成383个DRGs组。不久在新泽西州就需要改革DRGs方法。1.临床工作者对用统计方法进行大量的人群数据分析感到不妥,因为其中有许多混合类型的病例,虽然其住院日相同,但临床表现可能迥异。2.区别第二诊断方法以及第二诊断的分类也不严格,导致了不能分清重要和次重要的第二诊断,于是当DRGs成为医院收费的基础时,产生了人为加工出院报告的可能性。对作为双重变量的外科手术的处理方法也有不同意见。治疗的年龄作为一个独立的变量,DRGs的原始分类对它不是很敏感。1978年和1979年的分析表明:对65岁以上病人的服务天数比65岁以下的病人多得多,这表明可能产生Medicare和其他付费者之间交叉补贴的现象。

在1979年,耶鲁大学开始探索一种新的DRGs,除了编码分类外,还要扩充资料,增加分类过程中涉及到的临床工作者的意见,同时提出第二诊断和外科手术程序的特异性,年龄变量的敏感性等等问题。1981年,467个DRGs组产生并构成新的Medicare付费基础。

在这以后,研究者们把国际疾病分类再根据其组织系统和临床特征分成23种主要的诊断种类,每种诊断的分类又细分成各种病种,包括通常手术室内做的手术程序以及不在手术室里做的病种,并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复杂度和出院状态(痊愈、好转或死亡等),来使用AUTOGRP(一种可复述的计算机系统,能确认在住院日上属同性的成串诊断)。该分析所依据的资料由国内1400万个出院病人样本构成。

多数人认为,新DRGs在质量上有了实质性提高,但也有观点认为它仍存在四种类型的问题:1.任何分类系统都有其局限性;2.数据仍不充分;3.在现有的诊断范围内DRGs不能完全区分强度或严重性;4.DRGs分类标准的基础是现存的医院为完成所限定的诊断量而形成的医疗业务模式,而不是正常的开业标准。

DRGs分类系统的另一弱点是较难解释与伦理和观念有关的问题。因为无论是老人医疗保险,还是其他补偿系统,必须能区分个体病例与一组相对数目较大而且有统计学上的一致性和可靠性群体之间的不同。在统计学上,个体病例的特异性,在作成本或补偿分析时,就相对削弱了。这种大数定律,形成了DRGs中的正态对数分布。显然,没有一个分类系统能够解释所有的病例,因为有统计学上的偏倚,重要的是在多大的范围内,有多大的偏倚。一般说来,通过5%的病例计算,可以得到一个总方差。

对于DRGs分类系统所依据的出院病史资料的可靠性,同样也有争论。但是,其中大多数的错误是随机的,而且DRGs数据也有足够的统计学稳定性。同时,这些补偿系统可以通过总的经济和福利分析等手段,对错误率进行控制。此外,新泽西州的资料也表明没有任何因素能比医院收入更能影响出院报告的准确性。

无论DRGs有什么缺陷,它所基于的资料较易得到,并且吸取了全国范围内临床实践的有效记录,是比现存的其他任何病种结构分类系统更为先进的预先付款系统,并且已经作为Medicare的补偿基础得到运用。

二、老人救济医疗制度DRGs系统

DRGs从轮廓上来看,似乎概念简单而且直接明了,但如果将精确性、特殊调整等包括在内,则是极其复杂的。从理论上来说,要支付一个医院的所有Medicare病人,都存在着两个数量标准:一是病例的调整数量;再就是按照病种的分类分配给DRGs的权重。各个医院和国家DRGs的权重是一致的。关于Medicare DRGs系统的前景,最基本的问题是有关权重的范围问题,依照DRGs本身的分类系统将会并且能够很有规律地进行重新校正,预付款评估委员会从事这项工作。

该系统在1986年10月1日开始被采用。同时还依赖以下三个方面因素:1.医院的地理位置;2.在医院里受过正规训练的医学毕业生所占比例;3.医院所在地区的劳务市场的工资等级。除此以外,还要考虑医院所在地区的人口情况和医院过去所耗的成本。

国家卫生和人类服务部(HHS)每年公布两个数字:一个是每个病例的全国城市数目标准,另一个就是相对应的农村数目标准。根据1981年每个病人的Medicare的平均花费成本,调整上涨的物价,统一病种结构,再根据不同工资及教学水平的差别等等一系列变量推算出下一年度的支付标准。这些数字也可以通过另一种方法被确定下来,即先根据整个Medicare的院内服务花费,确定一个指标预算案,然后,按照这些计算出来的结果,提出每个病例的适当支付数量。

一旦全国的单病例费用确定下来,就可以通过对其作两方面的调整来确定某一医院的单病例费用。首先是工资调整,用全国标准总费用中的劳务费用(约占79.15%)乘以各地区的工资指数。工资指数从劳动统计局的资料中获得。这种调整已被广泛地接受和运用。另外一种调整是针对间接医学教育活动的追加成本。它适用于治疗特殊病例的补偿。

随着这种制度被逐步采用,医院的Medicare投资将要以经过调整支付率乘以每个住院病人的病种构成指数,这笔钱将包括全部Medicare的住院补偿,但与特殊病例治疗有关的固定资产、直接医学教育、转到其他医院的病例和经过批准转到移植中心所做的肾移植费用等四种情况例外。

但是,评价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哪些病例应当作为与DRGs中的病例付费方式不同的特殊病例较难确定。特殊病例越少,对付款者来说预算的预测性就越强,对医院的刺激作用也越强。同时,任意把一些不寻常的病例不适当地塞进DRGs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又规定特殊病例的费用占全部预期支付总额的5-6%加以控制。1984年,特殊病例被定义为住院时间超过DRGs住院日几何均数的1.94个标准差或20天;或者是费用超过DRGs标准的50%或1.2万美元,这些数字每年还要进行修正。超过住院天数的特殊病例的付款是以全部DRGs费用为基础,如上超过天数的费用,每天是DRGs的60%除以平均住院天数,对于特殊病例来说,追加的补偿额大约相当于超过的成本的60%。

肾移植的成本和Medicare受益人合作保险的转帐,扣除保险的亏空,也是用这种方法补偿的。患某一疾病的病人,从一个机构转到另一个机构,Medicare将付给接受者全部DRGs,而付给转出机构的费用则按比例分摊折算。每天费用是DRGs费用除以DRGs规定的平均住院天数。

Medicare付给医院费用的增长率在最低水平上。在很多情况下,补偿的总费用也会有很大不同。为了减轻这一系列变化的冲击,以医院以往的成本为起点,建立起地方的每病例标准费用,代替补充全国费用,为更可行的实施办法。1982年建立的医院目标收费,是基于每病例费用并以DRGs病种构成指数作为权重而制定的,该标准于1984年10月1日起在美国实行。

适用性。综合性医院的资料表明病种构成衡量方法对那些非急性的、专科的医疗机构也许不太适用。新的预期支付制度也许不适合于酒精中毒、康复医疗、肿瘤及一些农村医院。在国家Medicare预付款的同一个法律下,也允许各州选择适宜的补偿制度。马里兰、新泽西、马萨诸塞和纽约四个州首先完成了这样的选择制度,总共约占全部Medicare入院人次的17%和住院费用的20%。接着,另外的三个州,缅因、西弗吉尼亚和威斯康星州也颁布了实行这种制度的法规。

同行评议。在预期支付制度发展的同时,国会也开始修正关于同行标准评审组织的有关法案。事实上,同行评审组织(PRO)已经越来越成为新的支付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为医疗质量、适宜情况和DRGs对Medicare和受益者服务的必要性等问题都表明了外部监督必不可少。预期支付,无论以何种形式,都会刺激医院减少必要的服务,与按成本补偿相反,后者会鼓励过量服务。同样,按住院日支付,由于医院的收入是按日固定的,所以也会导致住院时间过长。此外,按病例支付也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入院人次。

同行评审组织在Medicare预期支付制度实施中的任务主要包括控制入院率,检查入院是否适当和必要,是否有病人过早出院,有没有减少门诊服务,检查并上报医疗记录的正确性等。

对医院的意义同过去大多数医疗普遍实行的制度相比,Medicare的预期付给医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风险。收入和成本过去一般是同步变动的,现在却分离了,在越来越多的付款者越来越不愿意要多少就给多少的情况下,医院管理面临的挑战更加显著,控制成本使之与收入一致也越来越重要。

更广义来看,这种变化意味着医院管理者应开始管理医院的组织机构。传统的医院管理三要素包括: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和人员管理。在这种模式下,三个部分互相独立,各管各的事。但现在医院各部门再也不能各自为政了,医院管理者必须通过组织机构的协调及内部管理来实现医院统一的组织目标。

在新形势逼迫下,医院管理者将需要更完备的资料,尤其是关于医院内部提供服务的模式及其相关成本的资料,以提出DRGs补偿计划。管理者还需要定期了解有关投资服务产品的关系曲线以及与其相关的平均和边际成本。这需要善于运用新的数据程序软件,而且要通晓求医模式中实际行为的改变及成本核算、物资管理和财务工作等。因此,自动化信息系统对当代医院管理来说是需要的和重要的。

医院管理者在一些关键决策上也有改变,包括新项目的发展、仪器设备的购买、新医务人员的充实等。过去,许多医院相应地作出这些决定以满足医师和其他人员的要求,而目前在DRGs的影响下,这些决策将重点考虑是否影响收费制度下的医院财务运转。

人们可以考察DRGs中医疗收费的经济效益是促进还是抑制了经营发展,并利用这些结果,总结一些方法,以利于在医院系统中取得最大净利润。这种思路在某些医院领导和医生中还不深刻。人们往往谈到在“营利”服务中扩大经营,或在“非营利”性服务中缩小规模并采用DRGs,却忽略了DRGs仅覆盖相对简单的情形。医院管理者可以发展特殊的专业门诊以扩大某些病例的容量,或者摒弃高成本的专科来改善经营状况或效果。

总之,在DRGs支付制度下,管理对医院服务模式的关注,在于使成本低于DRGs付费。这种关注迫使医院更加注重管理的方式和效率。建立在DRGs基础上的补偿机制加强了医院和医师之间的联系,或者至少彼此间意识到了这种重要性,它促使医院管理工作设法提高效益,降低成本,并力图使医院经营的模式,朝着能满足社会需要的方向发展。
发表于 2004-8-27 11: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美国医疗保险组织的运作
《世界商业评论》ICXO.COM ( 日期:2004-08-19 13:42)  


  按照美国保健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的分类,(JCAHO, Joint Commission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care Organization)美国医疗保险可分六大类:医疗费用保险、一般费用保险、外科手术保险、巨额医疗费用保险、丧失劳动能力补偿保险、口腔医疗保险。这些医疗保险主要是通过联邦政府、州政府和私人保险机构等医疗保险组织来分项提供。

  1.美国医疗保险组织的划分和管辖内容

  1.1美国政府负责的主要医疗保险项目

  ——老年人、残疾人的医疗照顾计划(Medicare)。该计划是为65岁以上的老人和65岁以下某些残疾或肾衰竭的病人及接受社会救济部门与铁路工人退休计划救济的人提供的全国统一医疗保险计划。该计划分住院保险和补偿保险两部分。住院保险属于强制性执行保险,主要用于重病治疗和护理,而家庭护理、定期检查、门诊处方、药品支出不在此列。补偿保险属于非强制性的保险,由符合此范围的老人自已决定是否参加,享受的项目主要是门诊化验、检查服务等。

  ——穷人医疗援助计划(Medicaid)。联邦政府主要提供一部分项目经费,州政府负责确定获得穷人医疗援助计划补助的条件及保险的覆盖范围。联邦政府要求各个州必须为那些需要经济帮助的人提供医疗补助计划的服务。各州根据本州居民的收入水平来确定穷人医疗援助计划的资格和标准,在一些州将联邦政府贫困线的25%作为标准。

  ——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家属和少数民族免费医疗。享受对象为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家属和印第安人,这部分保险费用全部由联邦政府提供。

  1.2美国私人医疗保险公司

  私人保险公司大约分两类,一类是非营利保险公司,另一类是营利性保险公司。非营利保险公司主要是由医生和医院联合会发起成立的,如美国蓝盾保险公司。这类保险公司主要为投保者提供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营利性保险公司主要是为个人或团体提供住院医疗保险,重点承担费用较高的医疗项目,而费用过高的项目还要进行单项投保。

  1.3健康维护组织(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 HMO)

  在美国HMO也属于私人医疗保险范围内,这是筹资与医疗保险服务为一体的新型组织形式,这个组织不仅有投保人,而且有自已的医院和医生,因此它是由保险公司、医生、医院三方组成。投保人依据合同定期交纳保险金后由HMO为投保人提供医生和医院,提供包括门诊、住院、预防在内的全面的免费医疗服务。保险公司对医生和医院实行的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大都采用人头付费制,保险公司不以医生的工作量和医院的实际支出来定支付费用,而是根据测定的预算方案而定。这样医院的支出若在预算线以下它就可以获得利润,若在预算线以上就会亏本,因此,对医院来讲要想赢利就必须降低服务成本减少每个服务环节的不必要支出。HMO也有非营利和营利性之分,其中营利性HMO的增长速度很快,近年来它是非营利性HMO增长的两倍。

  1.4其他医疗保险组织

  优先服务提供组织(preterred Pro-vider Organization, EPO)和专项服务提供组织(Ex-clasive Prorider Organiadtion, EPO)。这两个组织的共同特点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和医生医院共同协商,彼此之间获得相互认同的优惠价格。

  1.5疾病诊断相关定额付费法(Diagnostic Related Groupings, DRG)

  DRG这个概念是由美国耶鲁大学组织和管理系统学院的汤普森和费特两人发明的。其基本原理就是建立一种确定医院各种病例类型的方法,以便对医疗服务的投入和产出做出全面和准确的评估。他俩将470种类型的疾病在初步诊断、内外科治疗、并发症和复发率以及病人年龄进行了分类分项统计,从而计算出医院在某项疾病诊断治疗方面所需要的平均费用。从而形成—套疾病分类系统,按此系统作为医疗费用给付计价的基础补偿给医院,医院收入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而与治疗这种病的实际成本无关。这种制度的出现真正改变了医疗保险作为第三方的被动局面,通过制定预付标准控制总支出,并通过预算强迫约束提供者承担经济风险,以此达到自觉规范自已的行医行为。

  DRG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法是按照每位病人所属的DRG类型,而不是按他的实际费用统计,如:一位需做冠状动脉循环手术的病人,查看DRG表,它属DRG-106型,此类型手术费用为15000美元。这就是说医院若为这位病人手术的话,可得到15000美元的无息补偿费用,这15000美元包括了病人在医院做手术期间的全部费用。DRG-106型病人的住院天数应为14天,若这位病人的住院天数超过14天或费用超过15000美元的话均由医院自行承担。反之,若住院天数少于14天或费用低于15000元的话医院可从中获得利润。

  1.6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Resource-based Relative Value Scale RBRV)

  1991年,美国医疗保健财务管理局公布了“以资源为基础的相对价值标准”即RBRV支付制,并计算出各项服务的医生报酬表。这种方法的计算公式是:RBRV=(TW)x(1+RPC)x(1+AST),其中“RBRV”是特定服务的按资源投入为基准相对价值;“TW”是医生劳务总投入;“RPC”是不同专科的相对医疗成本指数;“AST”是以普通外科为标准的专科培训机会成本的相对分摊指数。

  2.医疗保险组织的运作

  美国的医疗保险,简而言之,就是让保险组织成为“第三方”,运用经济的杠杆来调整、控制病人、医生、医院,从而达到使资源的稀缺性得以有效的发挥,最大的投入之目的。

  美国的医疗保险组织对病人、医生、医院的经营运作的方式和内容如下:

  2.1保险组织对病人(投保人)的运作方式

  ——单一补偿制。对投保人而言,只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向保险公司交纳一定的保险金,在规定的保险期内,投保人患病就诊、住院时,先由投保人直接支付医疗费用给医生和医院,然后将支付后的帐单交至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以补偿的形式给投保人。

  ——有限支付制。投保人看病、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是经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医疗全过程的费用进行有限的支付。这种有限的支付分三类:折扣法、最高限额法、共同支付法。

  ——预付费用制。投保人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交纳固定的保险金后,即可享受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全部的医疗服务,投保人不再支付额外的任何费用。保险公司实施这种预付制对投保人有许多限制条件,采用这种制度之前,保险公司要对投保人的经济状况、生活水平、健康状况、年龄等情况进行调查和确认。

  2.2保险组织对医生的运作方式

  ——直接补偿制。医生依据与保险公司签定的协议,在每次为该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人服务时,可以从该保险公司得到劳务补偿,补偿的金额依据医生负责的投保人的数量和服务项目而定。这是美国支付医生劳务费用的最传统的办法。

  ——人头付费制。医生按照与保险公司签定的协议,具体负责本人所管辖的投保人的医疗服务,但这种服务劳务费用,不以实际数量来计算,而是以医生所管辖的投保人的数量计算,保险公司将本公司每位医生负责的投保人的平均费用计算出来,按人头数量固定支付给医生。

  ——医生工资制。保险公司依照合同根据医生实际工作日计算,以“工资”的形式来支付医生的劳务费用;各个保险公司的支付医生的工资标准不同,在某一个保险公司中对某一医生来说,每年的医生工资也是不同的,是根据医生的实际工作日来确定。

  2.3保险组织对医院的运作方式

  ——费用相加制。保险公司按照医院实际治疗费加上利润余额的一定比例来作为付给医院承担投保人就诊的医疗费用。利润余额的比例大小的确定,由保险公司与医院双方商定,一般大约在3~5%之间。费用相加制是一种后付制,即有投保人就诊住院,保险公司才会支付。

  ——比例预算制。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在某医院就诊住院的数量和服务项目来确定该医院占保险公司总投保人数和服务项目的比重、比例;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和服务项目与医院经营者事先做出预算,先按预算总额的一定比例在投保人就诊住院之前付给医院,年中或年底再将另一部分付给医院。比例预算制不是后付制,而是先付制。

  ——按日补偿制。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住院天数来补偿医院。保险公司将医院的各项费用相加,计算出医院每一年的总支出然后再除以总投入(在此医院就诊次数和住院在天数),来确定每日每位投保人的补偿基数,按基数补偿医院。

  ——人头付费制。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的总数来确定医院负责的保险费用,按每人每年多少钱包给医院,对医院采取超支不补,结余归院的办法,这种付费方式不论投保人是否来院就诊、住院均由保险公司按协议支付。

  3.美国医疗保险组织的作用

  从经济学角度上看,保险组织大都采取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收支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内,保险组织的筹资比例和金额是确定的,因此,它对医生、医院的补偿总量也应该是确定的。保险组织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保证保险目标的实现就必须对医生、医院采取各类的监督制约措施。保险组织在投保人(病人)、医生、医院这四个关联因素中处于核心地位,它通过经济杠杆来控制投保人的流向和保险费的交纳、支出,控制医生选择投保人的数量和范围,控制医院的经营方式及医疗费用的上涨,控制投保人、医生、医院的数量,从而真正达到保险组织少付钱多收钱,投保人少花钱看好病,医生多增收少风险,医院低成本高收益的目的。



来源:鲁能财经
 楼主| 发表于 2004-8-27 11: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谢了 jhs1
发表于 2004-8-27 11: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50、什么是按病种付费方式?这种付费方式有什么特点?实行按病种付费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 
  按病种付费方式又称按诊断分类定额预付制(DRGs-PPS),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ICD-9 -CM(ICD-9临床修订版)将住院病人疾病按诊断、年龄、性别、出院转归等分为若干组,每 组又根据疾病的轻重程度及有无合并症、并发症分为几级,对每一组不同级别都制定相应的 标准偿付费用,按这种费用标准对该组某级疾病的治疗全过程一次性向医疗机构偿付清。 
  按病种付费的指导思想是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偿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 用标准化,即医疗机构资源消耗与所治疗的住院病人的数量、疾病复杂程度和服务强度成正 比。 
  按病种付费的特点是,医疗机构的收入仅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而与医疗机构治疗该病例所花费的实际成本无关。医疗机构诊治病人时是否盈利及盈利多少取决于病种标准费用 与病人实际住院费用的差额。 由于这种付费方式中,医疗机构对每个病人提供的服务的全过程被看作是一个产品,对治 疗过程中使用的任何一个项目的费用不加考虑,而把疾病的诊断作为产品的标识,确定服务 产品的预算价格。因此,采用按病种付费的技术重点是:(1)如何确定一个明确的诊断;(2) 如何对每一疾病类别合理确定成本,从而确定价格。(3)要有治疗效果的判定标准,防止重复。
发表于 2004-8-27 12: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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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了呀。
发表于 2004-8-27 15:3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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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医疗费大曝光

 皮克林的创举

  3年前,提莫西·皮克林(TimothyPickeri
ng)建起了一家免费网站,帮助消费者破解健康护理成本的神
秘天机,即为用户估计医疗成本。比如,阑尾切除:601美元
;儿童扁桃体摘除:248美元。玛丽·阿布拉汗(MaryA
braham)点击了“髋部”,她想知道做一次髋部复位手术
可能花费保险商多少钱。“你若是问医生得花多少,他们会很不
高兴的,”这位住在加利福尼亚州惠蒂尔(Whittier,
Calif.)的51岁妇女说,“好像他们打算让费用问题成
为一个不能让人知道的机密。”皮克林的网站给她作了次估算,
髋部手术费用大约是1.2万美元。

  皮克林说,去年末,他那现名为Myhealthsco
re.com的网站每月点击数是7万次,但医生们对这个网站
很不高兴。美国医疗协会(AmericanMedicalA
ssociation,简称AMA)是一家很有影响力的医生
组织,协会拥有一个由编号和详细描述构成的神秘清单,这个清
单的学名叫“公共医疗过程术语”(CommonProced
uralTerminology),简称CPT,现在的问
题是皮克林的网站正在用CPT来估算医疗手术中的相关费用。
有鉴于此,AMA勒令他要么关闭网站,要么支付高昂的版权费
。否则的话,他只有面对一场可能耗尽他财力和精力的法律诉讼


  从某种意义上说,CPT是医生开帐单的权威词典,对于理
解医生、保险商以及政府机构们深奥难懂的语言十分重要。随着
整个健康护理系统对CPT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这一资料便越来
越成为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因此,AMA正在捍卫其对无所不在
的CPT规范的控制权。

  AMA的担忧

  AMA说,自己并没有阻挠任何人使用规范。事实上,该组
织说,它鼓励规范的广泛使用,但只能按照它的条款来。AMA
的理事唐纳德·帕米萨诺(DonaldPalmisano)
医生说,如果AMA不强调其知识产权,外人就可能篡改规范,
或提供过时版本。“人们就可能对规范失去信任,因为他们不知
道究竟这是否准确。”

  AMA在1966年第一次发表了CPT规范,拥有超过7
000个五位数字编码和手术过程的详细描述。例如编码992
01,该条目描述了一位新病人有限的10分钟就诊,编码99
203则指明了价格更贵些的30分钟就诊。1983年,联邦
政府曾努力将定价系统标准化,政府采用了CPT规范,作为老
年医疗保险计划(Medicare)的标准,私人健康计划也
随着效仿。本月宣布的新联邦法规将CPT规范作为涉及各类医
生服务的电子交易标准,进一步提高了规范的重要性。AMA称
,它在不断创造性地对规范进行编辑改进并且增加新条目,因此
获得法律保护是理所应当的。AMA说,它反对任何鼓励消费者
根据价格接受医疗护理的网站或其他业务。相反,该协会说,病
人应该根据护理质量选择医生。“AMA反对网站兜售价格最低
的服务,而不考虑病人同医生之间的正常关系。”帕米萨诺医生
说。他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必然意味着协会的目的是广泛打压那
些有可能成为竞争来源的健康护理网站。

  AMA特别将一家营利性企业MedemInc.作为称道
的典范,这家由AMA等几家医疗组织投入资金的企业向医生们
提供经过核准的医疗信息,让他们用在自己的网站上,但其中并
不包括价格数据。这家企业的经营目的是鼓励病人首先访问医生
的网站,而不是浏览互联网估算成本。

  之所以严格控制CPT规范,AMA有其经济动机。这家协
会将CPT数据授权给出版商和软件开发商,并出售以数据为基
础的产品,帮助医生正确使用数据,由此每年可以产生数百万美
元的收益。AMA不愿透露到底从CPT规范中获得了多少收入
,但承认收入“非常可观”,而且在不断增加。去年,协会公布
书籍等各式产品的销售为3400万美元,外加3700万美元
的专利费。

  直到不久前,AMA的规范并不被认为在消费者市场具有多
少价值。但这种状况正在发生变化。病人对健康维护组织(HM
O)的局限性多有怨言,而且他们越来越多地承担更大比例的医
疗费用。预计今年个人消费者将从腰包里掏出总计2220亿美
元用于健康护理。有些享有保险的人仍选择自己承担某些医疗护
理。还有大约有4400万美国人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其中一些
人可能希望在网上找到最省钱的医疗服务。

  AMA说,它鼓励病人同医生就价格问题进行坦率的商讨。
但在健康护理领域,答案就没有这么简单了。“这项服务费用是
多少?”医生提出的费用常常类似于期望清单。通常是由政府健
康计划和私人保险商决定到底该支付医生多少钱,根据特定市场
上具体医疗服务的标准费率支付费用,或者根据每月每个病人拨
付一笔固定费用。

  联邦健康护理融资管理处(HealthCareFina
ncingAdministration,简称HCFA)
具体经管老年医疗保险计划下向医生支付医疗费用,在它的网站
上,有许多页是令人一头雾水的支付方案,非专家很难准确理解


  网站纷纷涌现

  而面向消费者、以CPT数据为基础的新网站就不是如此。
康涅狄格州诺沃克(Norwalk,Conn.)的Heal
thMarketInc.提供一种“交换服务”,帮助病人找
到愿意以折扣价进行特定医疗服务的医生。消费者只要支付29
美元年费成为正式用户,就可以键入自己的邮政编码或城市名,
选择一种具体的医疗服务,比如“尿路检查”,网站就会告诉用
户,“一般”收费是16美元,而HealthMarket的
交换服务可以安排13美元的折扣价。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
(Alexandria,Va.)的LumenosInc.
计划在今年秋季启动一家网站,提供类似服务。在加利福尼亚州
格伦代尔(Glendale,Calif.),Health
Allies.com大胆断言,一个完全不为健康保险所涵
盖的医疗“现货市场”已经出现,比如激光视力手术。病人们只
要输入医疗帐单上的编码,这个基于CPT数据的网站就会排列
出可供比较的价格表,可以让病人有根据地质疑高额帐单。

  大多数新兴的网上企业坚持认为,他们有权通过其他得到授
权的机构使用CPT数据,有的则表示正在或计划申请使用许可
。AMA不愿透露已获授权的机构名单。

  同时,AMA同证券交易商和法律信息提供商等站到了一起
,共同支持一项如今在国会进行讨论的立法动议,该动议可能会
扩大对大型数据库的法律保护。这个立法的支持者包括《华尔街
日报》(TheWallStreetJournal)和网络
版WSJ.com等多家报纸的出版商道琼斯公司(DowJo
nes&Co.,DJ)。

  法庭禁止令

  45岁的皮克林说,当他在1997年末创办自己的网站时
,他知道有AMA版权这一回事。他说他当时没有想到AMA会
提出反对,因为他的网站是为了帮助病人,这些病人每次只会使
用很有限的几个规范。

  他称,自己在70年代末从事军队医院管理工作时对健康护
理产生了兴趣。皮克林说,他将互联网视为一个推销健康信息的
新机遇,而这一次是面向消费者。他的网站受到了《华盛顿邮报
》(WashingtonPost)等出版物的正面评论。

  去年10月,AMA出场了。在双方交换的电子邮件中,A
MA的授权经理保拉·威廉姆斯(PaulaWilliams
)建议他要么为每位用户支付10美元的专利费,要么就应该严
格限制使用CPT规范。AMA拒绝让威廉姆斯出面对此加以评
论。

  皮克林回敬说他不应该付一分钱。并称自己并没有要求用户
登记。有一段时间内,威廉姆斯对他的使命表示同情,但AMA
的立场没有丝毫动摇。“你的网站应该马上关闭,”威廉姆斯在
12月的电子邮件中说,“否则的话,我们的法律部门将寻求法
庭的禁止令。”

  皮克林只有举手投降:“同AMA斗,我消受不起。”他将
医疗定价工具从网站上撤了下来。Myhealthscore
.com现在只提供有关住院治疗的定价信息。这一信息基于联
邦政府管理的非专利规范。

  皮克林在他的网站上张贴了一份措辞尖锐的声明,将AMA
比做是一家向用餐者收取菜单浏览费的饭店。“我们大多数人肯
定会把业务转移到别处,”这份冗长的声明说,“如果我们有其
他选择的话。”(《国际金融报》 2000-09-10)
发表于 2004-8-27 15: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DRG和CPT

在美国,医生对病人收费的高低是有严格标准的。医疗保险公司普遍使用的CPT和ICD编码系统限定了医生对某一诊断和操作程序所能收取的最高费用。为了遵守此系统,医生必须严格记录对每一病例所做的一切以证明其符合所使用的诊疗编码,并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违反者一旦被发现,是要被起诉和罚款的。以CPT编码99244(门诊首次会诊Level4,综合性病例)为例,为了使用此编码,医生必须在其会诊文件中清楚地记录病人的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社会史、药物过敏史、及病人现用药物,同时要对病人身体的至少十个系统作出复审。体检部分则必须包括病人的生命指征、符合此编码所要求的点数的各系统的检查,及专科检查。最后,医生必须对病例作出必要的诊断或鉴别诊断,并提供相关的检查及治疗建议。因此系统的复杂性,许多诊所和医疗单位都专门配备有MedicalBilling专家,或请专门的MedicalBilling公司服务,以保证向保险公司或个人所索取的服务费符合此系统的规定。无形中增加的许多繁杂的Paperwork是医生效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即使是医生严格按照CPT和ICD编码系统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索取服务费,也不能保证能从保险公司得到所索取的款额。原因是美国现行的医疗保险体系以ManagedCare(统筹保健)为主要模式,而非传统的按服务收费(Fee-for-Service)。此模式的中心不是医生,而是医疗保险业。美国超过半数的州有50-70%的人的医保都属于此种类型。结果,大部分的医生和诊所,以及几乎所有的医院要想生存,都必须接受ManagedCare模式。要说有垄断,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垄断了吧。在此模式下,医疗保险公司一方面与医生和医疗机构签约以保证向后者提供病人来源,条件是后者必须同意按合同对所索取的服务费打折扣(Adjustment),另一方面要求投保的病人只在它所指定的与之有合约的医院或诊所处看病,以此来控制医药费用。ManagedCare模式最典型的例子是所谓的“健康维护组织”(HMO),目前约有一亿两千五百万的美国人使用它或类似的保险计划。除了上述的限制外,HMO规定病人看专科医生必须经过基础保健医生介绍,专科医生也没有绝对权威决定对某一病例所应进行的各项检查,而须事先经过保险公司同意(Preauthorization)才行。因此造成的医疗延误,常常招致对医生的法律诉讼,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不断有人呼吁HMO也应对医疗延误负法律责任的原因。

    必须指出的是不是每个病人都有同样的保险计划,且各保险计划对某一CPT编码的报销率也不同。还是以CPT编码99244为例,看病平均时间45分钟至60分钟,标准收费为$210.00,但在密西根州,Medicare只付$169.65,Medicaid则更惨:$108.17。加上与保险公司签约所规定的折扣,平均下来,医生能拿到手的只有$210.00的60%至65%,即$126.00至$136.00。此数额还要扣除55%至65%的诊所运作开销(Overhead),才是医生看此病人所能得到的税前收入。不知其他州法律怎样,在密西根州,对有语言障碍的病人,医院或诊所有义务为他们配备免费翻译。说起来有人可能不相信:一个Medicaid的复诊病例,医生索取的是$75.00,只能从Medicaid得到$30.00,而诊所请一次翻译的起价却是$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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