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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02版 医院信息系统(HIS)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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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9-24 15: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五章 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第—条 《护士工作站分系统》是协助病房护士对住院患者完成日常的护理 工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协助护士核对并处理医生下达的长期和临 时医嘱,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同时协助护士完成护理及病区床位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条 《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基本功能:
    1.床位管理
    1)病区床位使用情况一览表(显示床号、病历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护理等级、陪护、饮食情况)。
    2)病区一次性卫生材料消耗量查询,卫生材料申请单打印。
    2.医嘱处理
    1)医嘱录入(同…条)
    2)审核医嘱(新开立、停止、作费),查询、打印病区医嘱审核处理情况。
    3)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相关项目。
    4)打印长期及临时医嘱单(具备续打功能),重整长期医嘱。
    5)打印、查询病区对药单(领药单),支持对药单分类维护。
    6)打印、查询病区长期、临时医嘱治疗单(口服、注射、输液、辅治疗等), 支持治疗单分类维护。打印、查询输液记录卡及瓶签。
    7)长期及临时医嘱执行确认。
    8)填写药品皮试结果。
    9)打印检查化验申请单。
    10)打印病案首页。
    11)医嘱记录查询。
    3.护理管理 护理记录;护理计划;护理评价单;护士排班;护理质量控制。
    4.费用管理
    1)护士站收费(一次性材料、治疗费等),具备模板功能。
    2)停止及作废医嘱退费申请。
    3)病区(病人)迟费情况一览表。
    4)住院费用清单(含每日费用清单)查询打印。
    5)查询病区欠费病人清单,打印催缴通知单。
    第四条 《护士工作站分系统》运行要求:
    1.护士工作站的各种信息应来自入院登记、医生工作站和住院收费等多个分 系统,同时提供直接录入。护士工作站产生的信息应反馈到医生工作站、药房、 住院收费、检验检查等分系统。
    2.医嘱经过护士审核后,方可生效,记入医嘱单,并将有关的医嘱信息传输 到相应的执行部门。未经护士审核的医嘱,医生可以直接取消,不记入医嘱单。
    3.系统应提示需要续打医嘱单的病人清单,并提醒续打长期或临时医嘱单的 页数。系统应提供指定页码的补印功能,保证患者的长期、临时医嘱单的完整性。 打印的长期、临时医嘱单必须由医生签署全名方可生效。
    4.护士站各种单据打印,应提供单个病人或按病区打印等多种选择。
    5.护士站收费时,应提示目前已收的费用,避免重复收费。
    6.护士站打印病人检查化验申请单时,应提醒目前已打印的申请单,避免重复。
    7.护土填写的药品皮试结果必须在长期、临时医嘱单上反映出来。 护士的每一项操作,一旦确认,不允许修改,系统记录的操作时间以服务器为难。
    8.网络运行:数据和信息准确可靠,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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