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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0年甘肃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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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7 19: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2004-2010年甘肃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br />&nbsp;<br />&nbsp;&nbsp;&nbsp;&nbsp; 近年来,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ldquo;国家卫生信息网&rdquo;建设项目的实施,使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全省疾病控制系统已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网络系统;卫生监督执法已建立了省级独立的网站,实现了网上报告、公告、通报、电子查询等业务;部分省级医院和中心城市医院进行了网络设施建设及HIS系统的开发应用,为实现全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奠定了基础。但甘肃省卫生信息化建设起步晚,总体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各自为政、技术力量薄弱、资金投入不足、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接口不一致等问题,与其他省、市和其他行业以及当前卫生事业的实际需要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mdash;2010年)》,加快甘肃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现制定本指导意见,请各市、州、地认真遵照执行。<br />  <br />  1、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实际,统筹规划,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分步实施,重点扶持,适当超前,安全可靠,资源共享,务求实效。 </p><p>  2、基本原则是:标准统一、保证安全、以法治业、经济实效、因地制宜。</p><p>  3、全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构建覆盖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网络系统,网络触角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室;加强法治建设,规范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提高信息质量;建立省、市(州、地)两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提高医疗救治、公共卫生管理、科学决策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p><p>  4、加快卫生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在现有甘肃省卫生信息网的基础上,依托国家公共数据网络,实现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到2006年,各市、州、地卫生局(处)及省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实现与甘肃省卫生信息网的互连;到2008年,市、州、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实现与甘肃省卫生信息网的互连;到2010年,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实现与甘肃省卫生信息网的互连。</p><p>  5、根据卫生信息标准体系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推广、普及卫生行业及各种地方性标准,逐渐形成甘肃省地方卫生标准化研究开发和组织管理体系。省、市(州、地)、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中标准化实施情况的审查工作,对重要医疗信息技术产品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防止低质信息化产品对患者造成损害。</p><p>  6、组织和引导卫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应采取统筹规划、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多元融资、风险分担、资源共享的发展策略,逐步建立起卫生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框架模型。</p><p>  省卫生厅要在未来三年中组织建成全省卫生信息资源数据库群,包括医疗类数据库群、医学教育类数据库群、医学科技类数据库群、疾病监测防疫类数据库群、妇幼卫生类数据库群、卫生执法监督类数据库群、中医药类数据库群、卫生统计信息类数据库群、卫生政策管理类数据库群、卫生经济类数据库群、卫生机构类数据库群、卫生人员类(含专家库)数据库群等。</p><p>  2004年底前在省、地、县三级建立卫生机构代码库和基本建设完成情况数据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代码库和基本情况数据库,村级卫生机构代码库和基本情况数据库,卫生资源基本情况数据库,人力资源数据库,大型设备数据库,医疗机构运营数据库,出院病人疾病分类数据库(政府办综合医院),死因数据库等。</p><p>  7、逐步实施电子政务建设,集成、优化网站资源,建立省卫生厅到各级卫生机构之间统一、权威的对外卫生信息发布网站,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卫生政务信息。开展各种交互式办公活动,加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和对公众服务的网络应用。</p><p>  2004年底前建成省卫生厅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2006年底前建成市、州、地卫生局(处)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省卫生厅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在省、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厅直属单位之间实现公文网络交换,逐步扩展电视电话会议的应用范围,以提高效率、节约资源。</p><p>  省卫生厅在2006年、各市、州、地卫生局(处)在2008年开通面向社会的卫生电子政务系统。</p><p>  8、建立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决策系统,包括建立省级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立省级公共卫生及其相关信息数据库、开发基础信息平台、专业服务平台、综合决策平台、基础数据库系统、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监测系统、分析预测系统、虚拟现实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和综合查询系统等软件,将疾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医疗救治信息、卫生执法监督信息和相关信息统一在省级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有效动员和调度各种资源,进行指挥决策。</p><p>  逐步建立对未知危险危害因素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探讨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如公安、消防、急救等)的协作关系。</p><p>  9、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开发与国家&ldquo;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平台和数据中心&rdquo;相统一的全省疫情监测系统平台和个案数据库,将传统疫情定期报告的逐级统计转为在线报告及直接上网即时报告,满足预警和快速反应的要求。</p><p>  从2004年开始,省、市、县三级实现法定报告单位和报告人直接上网,实现在线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可随时接收或下载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到2006年,网络节点要延伸至乡镇卫生院。</p><p>  10、医院信息系统建设要以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为指导,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规范医院管理流程。降低医疗成本,增强管理效率,提升医院的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要逐步实现从以经济财务为主线的管理信息系统向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信息系统的拓展,实现医保系统的双向交互,利用远程医疗技术,为病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p><p>  各级医疗机构要完成HL7和DICOM3的推广,加强医院信息标准化工作,实现医院内部应用模块之间、医疗设备之间、医院与医保、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医院之间的信息交换,避免重复开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厂商参与医院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p><p>  三级以上医院在全面应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临床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如电子病历、数字化医学影像、医生和护士工作站等信息技术的应用。二级医院要实现医院信息网络化管理,并逐步建立临床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也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p><p>  加强医院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急救信息网络系统和血站信息系统等相关医疗机构信息化的建设。</p><p>  到2008年底,省级医院及中心城市医院全部实现医院信息网络化管理,60%的县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医院信息网络化管理。</p><p>  11、依托&ldquo;甘肃省卫生信息网&rdquo;和&ldquo;甘肃省卫生监督网&rdquo;,建成覆盖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网络系统,实现卫生监督信息数据的互连互通和共享,以及网上受理审批和监督信息公布、查询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建立内部卫生监督网络化办公系统,全面应用计算机处理卫生监督业务。要广泛应用IC卡、网上监控、移动办公等信息技术,加强执法力度,杜绝人工管理的弊端,实现卫生监督的实时、动态和高效管理 。</p><p>  12、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管理。到2006年,全省30个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居民个人电子病历、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等数据库系统;到2008年,全省4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居民个人电子病历、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等数据库系统,30个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实现与省级医院及中心城市医院的网络信息传输;到2010年,全省6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居民个人电子病历、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等数据库系统,80%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实现与省级医院及中心城市医院的网络信息传输。</p><p>  13、按照国家中医药信息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建立甘肃中医药信息网平台,实现省、市、县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药机构的多向数据信息传输。</p><p>  到2004年底前建成并完善甘肃省中医药门户网站;到2006年,建成全省中医药专业人才和特色医疗等骨干数据库。</p><p>  各市、州、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2006年实现与甘肃省中医药信息网的互连;各市、州、地中医药机构、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中医专科医疗机构以及各县、市、区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2008年实现与甘肃中医信息网的互连;各县、市、区中医药机构、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中医专科医疗机构要在2010年实现与甘肃中医信息网的互连。</p><p>  到2008年底,省级中医院及中心城市中医院全部实现医院信息网络化管理,60%的县级中医院实现医院信息网络化管理。</p><p>  14、加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信息化组织体系的建设,发挥其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宏观调控和决策的作用。落实信息化建设的&quot;一把手&quot;责任制,各单位要由&ldquo;一把手&rdquo;亲自挂帅,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设立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承担对信息化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等职能。</p><p>  15、各地区、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出适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卫生信息化建设计划,于6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计划的制定过程中,要注意系统的整体性、综合性和科学性,采取充分论证、试点运行、分步实施、全面推广的方法,讲求实效,提高效率。</p><p>  省卫生厅信息化领导小组定期对卫生信息化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状况和水平纳入对各级卫生机构的建设评估标准当中。</p><p>  16、拓展卫生信息化建设筹资渠道,对于具有公用事业特征的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应纳入各地政府的财政预算,在卫生事业经费中适当安排资金投入卫生信息化建设。为了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建立审批制度,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在适当增加财政预算的同时,要拓宽投资渠道,采用单位自筹和引进社会资金的方式,通过挖掘信息资源利用价值,争取外界资金投入。</p><p>  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应将总收入的1-3%投入到信息化建设中。</p><p>  17、卫生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必须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信息技术人才政策、信息设备采购政策、行业信息应用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要加强与卫生信息化相关的法律规范、政策体系的建设及应用。</p><p>  18、在进行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时,要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加强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要进行信息安全总体设计和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的建设,在系统验收时必须对信息系统安全进行测评认证。对于已建立的卫生信息系统,要采取信息安全加固措施,进行系统安全测评认证。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的信息安全投资应占系统投资的一定比例。</p><p>  19、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对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和计算机应用人员进行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普及信息化知识,提高认识水平,掌握信息技术操作技能。建立持证上岗、业务考核和职称考核制度,以促进在职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工作。</p><p>  采用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方法,造就一批精通信息技术和卫生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保证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稳定发展。建立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不断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以适应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p><p>  20、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为卫生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厂商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对卫生信息系统开发企业和软件质量的规范化管理,扶持和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好、诚信服务的优秀卫生信息化企业。<br />&nbsp;<br />&nbsp;<br /></p>
发表于 2005-11-29 01: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4-2010年甘肃省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

这样的指导意见,不会有原则错误,但是却很难起到真正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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