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老叟发表的"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主题,心里很不是滋味.光这个题目就令人觉得悲哀.老叟讲的情况确实很可悲,但我也曾看到另一个例子,一个公司忙乎了几年,竟然颗粒无收。好象此领域毫无规则可言.所以我把我写的一段作为新主题重新贴出.
理论上大家都知道,公司和医院是合作的双方,真诚合作则双赢,如互为刀俎,互为鱼肉,则对公司和医院都非常有害。但我们不能指望市场上大家都是君子.市场规范不可能自然形成,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业界必须在这方面作出努力。论坛也许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大家是否可以经过充分认真的讨论(拿出翻译HL7的那种认真劲),实事求是地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把HIS分出一些等级,每个等级列出相对的功能清单,(最低等的HIS可以只有财务或药物管理功能),并且规定相对的市场价.因为毕竟医院对IT及IT对医院的业务相互不完全了解,故也讨论允许对已订合同的补充或修改的程度,大家达成共识。首先形成一个论坛级呼吁性标准(社团标准),如有可能进而形成准标准或正式行业标准。
如此公司和医院的合作就相对地容易操作,对多数承认和遵守标准的行为予以支持,少数不承认和不遵守标准的行为和"先伪君子,后真小人"的公司或医院予以谴责。法律干预也有一定的参考依据。对公司的诚信程度也有个参考.在与北京朋友聚会的后海茶会上我与danelchen也谈到过这件事,他也很赞同。
对做项目,我是真正的门外汉,此贴仅为抛砖引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