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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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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收费员贪污61万元被判7年(zt)
<div> 反贪局长曝光医疗腐败伎俩</div><div> 省和南京市联合整顿南京地区卫生行业的红包、回扣、乱收费、开单提成等违法、违规行为。昨天,鼓楼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谢健向记者披露了医疗行业腐败的三大特点,医疗腐败让人触目惊心。</div><div> 第一种腐败——药品回扣</div><div> 谢健说,医疗系统最常见的腐败就是在药品购销中,通过药品回扣的方式将相关人员拉下水。而药商们为了把一种新药打入医院,有六个步骤:</div><div> 第一步:攻下药剂科长,拿到准入证。药剂科长是药品进入医院的第一关,准入证就在他们的口袋里,因此他们成为药商们银弹攻击的重点对象。在泰州市查办的45件医药行业案件中,药剂科人员占到了80%。鼓楼区检察院也查处了省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顾啸龙受贿案,他收受广东普宁医药公司业务员、江苏长奥医药有限公司、江苏省医药实业总公司东联发展部等贿赂的人民币、家人出国旅游费用。</div><div> 第二步:拉拢与试用新药相关的处室主任,请他们吃几顿饭、泡几回脚,药剂科主任在旁敲敲边鼓,就能得到一份让药商满意的新药试用报告。继而在医院专事批准进药的药事委员会上提出用药申请。</div><div> 第三步:买通药事委员会或药品招标评标委员会的重要成员。药商在这个环节往往以赞助学术活动、外出学术交流等方式使委员们满意。这些都属于美差,出差无须带钱,最后还能带钱回来,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让各医院普遍设立的药品招标制度形同虚设。</div><div> 第四步:疏通各个环节。药品回扣在医院已是公开的秘密,因此每一个关节,都可以雁过拔毛,各谋其利。药房的采购、仓库,就连门卫也不可小觑。药商用烟酒礼物敬了“门神”,才能顺利进大门。</div><div> 第五步:和有处方权的医生拉关系。这是关键一步,用药量的多少直接体现了药商的利润。为了让医生多开药,药商们可以给10%到20%的回扣,这种回扣的学名叫“处方费”。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用药量,药商们聘请了所谓的“医药代表”。这些人的工作地点就是医院,他们的责任就是督促医生开自己推荐的药。在处方费的诱惑下,个别医生昧着良心尽开大处方。“大处方”越多,他们发得越快。玄武区检察院查处的肿瘤医院一名医生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医生给一名癌症病人开了一张两万元的处方,经查实际医药费只需一万元。这位病人是农村的,救命钱都是借来的,这个医生发的什么财?</div><div> 第六步:统方费。给医生“处方费”当然要有根据。为了让药品使用量能够准确地反馈回来,药商在药房指定专人,每个月准确统计各个医生详细的用药情况。给统计人员的这笔费用就是“统方费”。这笔开支占了药品利润的2%左右。以上六步,在医疗行业内,统称暗扣。只要拿了这些暗扣就是受贿,就是犯罪。</div><div> 第二种腐败——采购设备好处费</div><div> 一些经手负责购买医院医疗器械的人,手中权力非常大,成为厂家主攻对象。他们腐败的方式就是从厂家和商家拿到好处费,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对方给的好处费全是医院购买设备的钱。例如,江苏省人民医院原信息中心工程师姬熠君受贿案,他在向南京希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购买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中,收受该公司付经理送的好处费2万元,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div><div> <strong>第三种腐败——收费员贪污、挪用公款</strong></div><div> <strong>谢健说,许多医院因为财务上的漏洞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了空当,该院查过的儿童医院住院处结算处原会计吴骁勇贪污94万余元,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处收费员陈红珠贪污伙食费1.9万元,南京房管局职工医院院长钟永芳挪用公款6万元借给他人做生意,南京大学校医院收款员贪污1.5万元等等案件都是此种类型,他们或采取收入不入账、或采用“大头小尾”、或虚报冒领,不断侵吞公款。</strong></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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