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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hs1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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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16: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四川省首张新处方昨日亮相 更强调用药安全(图)  
新闻中心 http://news.163.com  查看新闻部落
2004-12-08 14:01:51 来源: 四川在线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明年1月1日起,四川将和全国同步换处方签,昨日,省人民医院制作出了首套新处方签  

  红色:麻醉药品处方 黄色:急诊处方 绿色:儿科处方 白色:普通处方

  昨(7)日,编号为A00001的4种处方签率先在省医院诞生,这是我省出炉的首套新处方。明年1月1日后,我省医院将统一采用这4种颜色的新处方签。与此同时,原来只承担“发药、给药”工作的执业药师,将可以否决医生开出的处方,成为把关患者用药安全的有力“裁判”。

  明年起全省处方签全变脸

  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和全国同步换处方签。受省卫生厅委托,省医院依照《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设计出一套新处方签,全省其他医院将按照这套新处方签范本自行制作。

  首次出炉的这4张新的处方签一样大,都是32开的纸张,各种类别的处方颜色非常鲜明:淡红色麻醉药品处方签、淡黄色的急诊处方、淡绿色的儿科处方和白色的普通处方。

  每张新处方签上有13个项目,包括门诊/住院号;科室;床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药品名;医师签名;调配药剂师签名;执业医师签名;药品金额。

  执业药师先审处方后发药

  据专家介绍,这次,新处方签临床诊断一栏是以往病历所没有的。同时,在儿科处方上,还有一个新的变化,医生在填写不满一岁的儿童患者年龄时,必须填写患者的年龄到月,甚至到哪一天。新处方签上要写药品的通用名称,让患者知道其用的是什么类型的药。

  新旧处方最大的变化是,医生在开出处方后,必须由执业药师先审核,然后调配,最后再核对发药。这更加强调了药师在处方中的最后决定权。

  由于新处方签是依照《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应,每个处方都是一式2份,一份交病人,一份由医院保存。

  全院医生签名留底

  昨日下午,省医院药剂科吴正中副主任药师说,新处方更加强调了执业药师的作用,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和“麻烦”。

  吴正中说,省医院一年的门诊量约为120万人次,这样大的数量如果让药师来完成处方的裁决,难度很大。而且,全院医生这么多,药师如何确定处方单是医院医生所签?

  为此,省医院专门要求全院所有有处方权的医生,都到药剂科留下自己的签名,以便药师有单对照。吴正中说,目前,医院这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专家解答

  执业药师对处方有否决权

  吴正中是参与设计我省新处方的一位主要专家,昨日,他拿着新旧处方签介绍说,从明年1月1日起,新处方签的使用将首次抬高执业药师对处方的“裁判”地位。以前,医生给病人开好处方后,执业药师只是建议患者如何合理用药。以后,医生开了处方后,药房的调剂师拿到处方,在清点药品没拿错后,要在处方上签字,然后交给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根据处方上医生写的诊断结果,再看医生开的药是否合理,病人服用后会不会产生副作用,几种药之间会不会产生化学反应等。

  如果药师发现医生给病人开的处方单有问题,执业药师完全可以否决这张处方,不予发药,等医生纠正后再根据处方给药。

  新处方更强调用药安全

  吴正中说,新处方签更规范,更强调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了执业药师对药品安全把关的地位。

  原来的处方签都是白色的,个别医院对麻醉药品采用红色处方签。新处方签共4种颜色,因为儿科、急诊和麻醉药品都很特殊,用鲜明的颜色提醒医生和药剂师开处方拿药等要注意,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处方须用规范文字书写

  吴正中说,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方记载患者的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还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患者用药经济。根据规定,每张处方上不得超过5种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患者需要超量带药时,必须由医生特别注明。

  天府早报  宋林风摄影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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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16: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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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6 19: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最初由 dongxi 发表
[B]1。这是否需要每个诊室都配备打印机?
如果一个三甲医院有50个诊室同时开诊,就要50台打印机?.
那又带来新问题了,怎样管理诊室人员对打印机的应用,怎样保证他自己打印的时候能够用对处方颜色?

2。如果一个... [/B]



-> 1  : 计算机只需检查每张处方是否正确按要求分开,并且可以方便的提示医生放什么样的纸, 至于如何保证放纸正确,应由是医院管理来保证.

-> 2  : 一个合理的流程是: 医生开处方并打印并签字->由病人拿到药房->药学技术人员配药,同时再打印一张处方单 -> 审核、对医生打印的单签字并保留、发药,同时将新打印的处方单给病人(给病人的处方单可不区分颜色,全打在一张纸上)。
发表于 2005-2-16 20: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只是觉得,新的处方管理办法未能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来处理处方规范的问题,为医院信息化设置了困难。
更为理想的应该是:
卫生部颁布一套管理办法下的两到三套标准,将医院分为未信息化,半信息化,全信息化三种类型,各大小医院允许自行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类型标准来执行处方规范。
信息化程度好的医院就不必一张张分颜色打印了。
真要进行处方审核,用电脑审也比人双手双眼快,您说是不??
发表于 2005-2-19 16: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我知道的医院对处方的处理有几种:
1.在药房打印,盖专用章后交病人,不分色;
2.在药房打印,病人拿去找医生签名,不分色;
3.医院内部的处方不分色,病人需要时,医生手工抄一份给病人。
可以这么说,医院用电脑打印处方是不分色的,不管你卫生部怎么规定,医院无法执行。医院不分色,卫生部你又能怎么样?
发表于 2005-2-19 17: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万一碰到个非要跟您较真的病人,说你这医院不执行卫生部的处方规范……
院长的椅子就得搬家。
 楼主| 发表于 2005-2-20 08: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如果我是这个院长,就要考虑行政诉讼法,状告卫生部。顶多还是椅子搬家。
 楼主| 发表于 2005-2-20 08: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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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39楼的意见不知道实现了没有。
我估计根本不可能,只能是纸上谈兵,卫生部可能也是这样想的。
发表于 2005-2-20 19: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不管椅子搬多少次家,不分色就是不分色,难道卫生部还能把全国的椅子都搬家?如果是这样卫生部的椅子也要搬家了.
我遇到一个院长,问过这个事情,怎么处理?他说:我们医院内部没有处方,只有医嘱,凡是在医院拿药治疗的都是医嘱,在内部流通的都是医嘱,病人要处方,手工用有颜色的纸开.
发表于 2005-2-20 23: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结果会存在不同的客户需求,
胆小一点的院长愿意完全执行新处方规范
牛气一点的院长愿意执行一半——如谭工所言
一把手的性格与背景无形中令他们作出了相应的决定,自动地根据他们自己所处的状态作出了分型。
既然事实是这样的话,当初卫生部制订处方规范时就应当(必须)考虑到这一系列因素,进而制订不会自打嘴巴的“规范”。
能规亦能范,行业的发展会因此而更顺利。
发表于 2005-2-21 13: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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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jhs1 发表
[B]另外,39楼的意见不知道实现了没有。
我估计根本不可能,只能是纸上谈兵,卫生部可能也是这样想的。 [/B]


系统实现倒是实现了,不知道医院最近买纸了没.
相关医院:广东省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发表于 2005-2-21 15: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卫生部规定纸的颜色分四种:普通,儿科,急诊,毒麻。
按此方法分,一般一个医生只会用到两种处方纸,毒麻与另三种中一种,而毒麻处方一般医生用得少(当然目前毒麻药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了),如果是医生打印处方,只要不是用针打连续纸,应该不会太麻烦。
如果你不是医生打印处方,那没什么好说的,已经违反规定,因为规定要求医生一定要签字,也没必要遵守其纸分颜色的要求。
我个人也不认同该“处方规范”,但不要总是根究纸的颜色问题,这其中的一个小问题。
还是应该尽快制定电子处方的规范,哪怕是半成品.
 楼主| 发表于 2005-2-21 21: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最初由 01robert 发表
[B]系统实现倒是实现了,不知道医院最近买纸了没.
相关医院:... [/B]

只是系统实现了,仍然是纸上谈兵,画饼充饥。
何况,就是医院真正使用了,我认为也只不过是一个削足适履的例子,不是信息化的成功,而是信息化的失败和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05-3-6 10: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作为这个话题的楼主有以下感慨:
1.        卫生部的反应虽然晚了一些——已经半年有余了,应该还算是从善如流;
2.        希望卫生部的各位有关人士,能够百忙之中拨冗惠临论坛看看,哪怕是潜水也行;
3.        既然议论有效,就不算是空发牢骚,“坛内诸公”还应该再接再厉,进一步活跃论坛气氛;
4.        有人认为“这个论坛最近觉得有些冷清哈”,“论坛应该多一些有争议性的议题,或许大家熟了,说话更客气了。一团和气的最后是一潭死水。”诚然!希望不要叶公好龙。
发表于 2005-3-6 14: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处方,处境尴尬

OLDTAO能否给个草案的格式?
俺未写过“上书”,不知那些行文的规范如何摆布。
但很想尽一份力。应该以什么语气,什么次序,什么内容。
写一整份力有不逮,写一部分则力所能及。
完全相信坛中有很多很多的朋友愿意出一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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